跨乘式電動車輛(1)具備:收容作為電動馬達(5)的電源的電池(22)且配置于前輪(2)與后輪(3)之間的電池殼體(23)、以及在前端部可搖動地與車身框架(4)連接且在后端部可旋轉地支持后輪(3)的搖臂(16)。電動馬達(5)配置于比電池殼體(23)靠近后方的位置,且配置于比后輪(3)靠近前方的位置。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跨乘式電動車輛
本專利技術涉及作為ATV(AllTerrainVehicle,全地形車)和摩托車等的跨乘式的車輛、且通過由電動馬達產生的動力行駛的跨乘式電動車輛。
技術介紹
近年,正在開發將由儲存于電池的電能所驅動的電動馬達作為行駛動力源的跨乘式電動車輛。跨乘式電動車輛與以前的僅將內燃機作為行駛動力源的跨乘式車輛相比,需要搭載大重量的電池(例如,參考專利文獻1)。現有技術文獻:專利文獻: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2004-210074號公報。
技術實現思路
專利技術要解決的問題:根據專利文獻1,電池配置于電動馬達的上方。在這種配置下為了使續航性能優先而將電池大型化時,會降低行駛安全性。因此本專利技術以提供可以達成低重心化與續航性能的提高的跨乘式電動車輛為目的。解決問題的手段:本專利技術是為了實現上述目的而形成的。根據本專利技術的跨乘式電動車輛是通過由電動馬達所產生的動力行駛的跨乘式電動車輛,具備:收容作為所述電動馬達的電源的電池且配置于前輪與后輪之間的電池殼體;以及在前端部可搖動地與車身框架連接,在后端部可旋轉地支持后輪的搖臂;所述電動馬達配置于比所述電池殼體靠近后方的位置,且配置于比所述后輪靠近前方的位置。根據所述結構,電動馬達配置于比電池殼體靠近后方的位置。因此,可以將電池殼體配置于盡可能下方的位置并將電動馬達收容于前后輪之間,能夠實現車輛的低重心化。又,與將電池殼體向下方擴大相結合,因此增大電池的容量,提高續航性能。也可以是所述電動馬達的旋轉軸配置于比作為所述搖臂的搖動中心的搖動軸靠近上方的位置。根據所述結構,電動馬達配置于比搖臂的搖動軸靠上的位置。因此,即使是搭載大型電動馬達的情況下,也可以加大車身所允許的傾斜角度,可以很好地同時實現提高車輛的輸出與提高車輛的轉彎性能這兩者。也可以是所述電動馬達的前端部配置于比所述搖動軸靠近前方的位置。根據所述結構,可以在前后方向上使電動馬達盡量靠近電池。因此,在前后方向上使車輛重量集中,提高轉彎性能。也可以是具備使由所述電動馬達產生的動力變速的變速機構;所述變速機構配置于比所述電池殼體靠近后方的位置;所述電動馬達與所述變速機構在大致上下方向上排列;所述電動馬達配置于比所述變速機構靠近上方的位置。根據所述結構,變速機構配置于比所述電池殼體靠后的位置,因此可以使電池殼體配置于盡可能下方的位置或使電池殼體向下方擴大。像這樣配置于比所述電池殼體靠后的電動馬達與變速機構在大致上下方向上排列。因此,可以使重量物盡可能在前后方上緊湊地集中,并提高車輛的轉彎性能。而且,電動馬達配置于比變速機構靠上的位置,因此可以加大車身所允許的傾斜角度。也可以是所述電動馬達的旋轉軸配置于比所述變速機構的輸入軸靠近后方的位置。根據所述結構,電動馬達從變速機構看時配置于后側,因此可以將電池殼體配置至盡可能后方。也可以是具有收容所述電動馬達的馬達收容部、以及收容所述變速機構的變速器收容部;所述馬達收容部的前端部配置于比所述變速器收容部的前端部靠近后方的位置。根據所述結構,電池殼體可以配置至盡可能后方。也可以是所述車身框架具有從頭管向后方且下方延伸,并與所述變速器收容部的前部結合的第一框架;所述電池殼體以裝載于所述第一框架的狀態支持于所述第一框架。根據所述結構,與將電池殼體懸掛于車身框架的情況相比,電池殼體的剛性可以不用太高。又,變速器收容部與第一框架結合并兼為車身框架的一部分,因此可以使車身結構簡單化。也可以是所述車身框架具有在比所述第一框架靠近上方的位置從所述頭管向后方且下方延伸,并與所述馬達收容部的前部結合的第二框架。根據所述結構,可以實現將頭管、變速機收容部及馬達收容部這三處結合的桁架型的框架結構,從而可以提高車身的剛性。又,馬達收容部兼為車身框架的一部分,因此可以使車身結構變得簡單。也可以是所述第二框架配置于比所述電池殼體靠近車寬方向外側的位置。根據所述結構,可以由第二框架保護電池殼體的側部。也可以是在所述變速器收容部上設置有所述搖動軸。根據所述結構,可以將變速器收容部有效利用為用于支持搖臂的框架或支架,可以減少部件數量。又,可以實現將電動馬達及收容該電動馬達的馬達收容部配置于比變速機構及搖動軸靠上的位置的結構。也可以是所述變速機構的輸入軸配置于比所述搖動軸靠近上方的位置;具備將所述馬達收容部和所述變速器收容部一體地結合而形成的馬達單元殼體,所述馬達單元殼體作為所述車身框架的一部分形成。根據所述結構,馬達收容部與變速器收容部在上下方向上排列的馬達單元殼體發揮作為車身框架的一部分的作用。于是,可以縮短第二框架、座椅框架等地將馬達單元殼體以外的框架部分小型化。也可以是將所述變速機構的輸入軸配置于比所述搖動軸靠近下方的位置。根據所述結構,可以將變速機構配置于盡可能下方的位置,可以謀求車輛的低重心化。也可以是所述電池殼體的下端部配置于比所述變速機構的輸入軸靠近下方的位置;所述電池殼體的上端部配置于比所述電動馬達的旋轉軸靠近上方的位置。根據所述結構,可以將電池殼體配置于盡可能下方的位置,又,可以使電池殼體盡可能大型化。也可以是具有流著用于冷卻所述電動馬達的油的油通路;所述油通路的出口在所述變速機構的上方開口。根據所述結構,在油通路中流動的油向變速機構滴下,借此可以潤滑變速機構。因此,可以使電動二輪車的冷卻系統及潤滑系統的結構變得緊湊。本專利技術的上述目的、其他目的、特征以及優點,在參照附圖的基礎上,由以下的優選的實施形態的詳細說明得以明確。專利技術效果:從以上說明可知,根據本專利技術,可以提供達成低重心化與續航性能提高的跨乘式電動車輛。附圖說明圖1是作為根據本專利技術第一實施形態的跨乘式電動車輛的一個示例示出的電動二輪車的右視圖;圖2是示出圖1所示的電動二輪車的馬達單元殼體的周圍的右視圖;圖3是作為根據本專利技術第二實施形態的跨乘式電動車輛的一個示例示出的電動二輪車的右視圖;圖4是作為根據本專利技術第三實施形態的跨乘式電動車輛的一個示例示出的電動二輪車的馬達單元殼體的周圍的右視圖。具體實施方式以下,參照附圖說明本專利技術的實施形態。另外,在所有的附圖中對于相同或相當的要素標以相同的符號,并且省略重復的詳細說明。在以下說明中的方向的概念是以搭乘在作為根據本專利技術實施形態的跨乘式電動交通工具的一個示例示出的電動二輪車上的駕駛員所觀察的方向為基準。圖1是作為根據本專利技術第一實施形態的跨乘式電動車輛的一個示例示出的電動二輪車1的右視圖。如圖1所示,電動二輪車1具備作為從動輪的前輪2、作為驅動輪的后輪3、配置于前輪2及后輪3之間的車身框架4以及作為行駛動力源的電動馬達5。根據本實施形態的電動二輪車1不具備內燃機,通過由電動馬達5所產生的動力旋轉驅動后輪3。又,根據本實施形態的電動二輪車1中,在將電動馬達5的動力向后輪3傳遞的動力傳遞機構24中含有變速器25。電動二輪車1具備將收容電動馬達5的馬達收容部29和收容變速器25的變速器收容部30一體地結合而形成的馬達單元殼體15。換而言之,馬達單元殼體15收容電動馬達5及變速器25。電動馬達(或馬達收容部29)配置于比變速器25(或變速器收容部30)靠近上方的位置。馬達單元殼體15在馬達收容部29及變速器收容部30的排列方向上較長,其結果是以在上下方向上延伸的形式搭載于車輛。馬達收容部29設置于馬達單元殼體15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一種跨乘式電動車輛,是通過由電動馬達所產生的動力行駛的跨乘式電動車輛,具備:收容作為所述電動馬達的電源的電池且配置于前輪與后輪之間的電池殼體;以及在前端部可搖動地與車身框架連接,在后端部可旋轉地支持后輪的搖臂;所述電動馬達配置于比所述電池殼體靠近后方的位置,且配置于比所述后輪靠近前方的位置。
【技術特征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1.一種跨乘式電動車輛,是通過由電動馬達所產生的動力行駛的跨乘式電動車輛,具備:收容作為所述電動馬達的電源的電池且配置于前輪與后輪之間的電池殼體;在前端部可搖動地與車身框架連接,在后端部可旋轉地支持所述后輪的搖臂;以及使由所述電動馬達產生的動力變速的變速機構;所述電動馬達配置于比所述電池殼體靠近后方的位置,且配置于比所述后輪靠近前方的位置;所述變速機構配置于比所述電池殼體靠近后方的位置,所述電動馬達與所述變速機構在大致上下方向上排列,所述電動馬達配置于比所述變速機構靠近上方的位置;還具備流著用于冷卻所述電動馬達的油的油通路,所述油通路的出口在所述變速機構的上方開口。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跨乘式電動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馬達的旋轉軸配置于比作為所述搖臂的搖動中心的搖動軸靠近上方的位置。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跨乘式電動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馬達的前端部配置于比所述搖動軸靠近前方的位置。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跨乘式電動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馬達的旋轉軸配置于比所述變速機構的輸入軸靠近后方的位置。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跨乘式電動車輛,其特征在于,具有收容所述電動馬達的馬達收容部、以及收容所述變速機構的變速器收容部,所述馬達收容部的前端部配置于比所述變速器收容部的前端部靠近后方的位置。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松田義基,
申請(專利權)人:川崎重工業株式會社,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日本;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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