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專利技術涉及機械工業生產領域,特別涉及一種可變式鋼卷支承架。包括轉軸和支承架體,所述支承體包括中心軸筒、限位板、插銷、四連桿機構;轉軸軸向穿過限位板;中心軸筒套接在轉軸上;四連桿機構包括基板、抵板、相同長度的連桿;四連桿機構得的數量不少于三個;基板和中心軸筒固定連接;限位板上設有限位孔槽,限位孔槽與抵板端部位置對應;抵板端部位置尺寸小于限位孔槽;抵板端部設有銷孔,插銷可以插入銷孔。本發明專利技術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適用于不同內徑鋼卷的鋼卷支承架。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專利技術涉及機械工業生產領域,特別涉及一種可變式鋼卷支撐架。
技術介紹
鋼卷以其方便加工和運輸而在工業生產中得到普遍的使用。在鋼卷的使用過程中,需要有支撐設備支撐住鋼卷,以方便其打開,而支承設備多通過鋼卷內孔進行支承。實際中各種鋼卷具有不同的內徑,為了針對其不同的內徑,生產的各種支撐設備只能針對某一特定內徑的鋼卷,而無法適應多種內徑鋼卷。當出現多種內徑的鋼卷同時使用時,就需要準備相應的適應不同內徑的支撐設備,這樣會浪費人力,為使用增加麻煩。
技術實現思路
本專利技術為了解決現有技術中單個鋼卷支撐架只能適應一種內徑尺寸鋼卷的問題,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能適應多種內徑鋼卷,使用方便的鋼卷支撐架。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專利技術的基礎方案為:一種可變式鋼卷支撐架,包括轉軸和支承架,所述支承架包括中心軸筒、限位板、插銷、四連桿機構;轉軸軸向穿過限位板;中心軸筒套接在轉軸上;四連桿機構包括基板、抵板、連桿;基板中一塊基板為第一基板,連桿中兩根連桿分別為第一連桿和第二連桿,抵板中一塊抵板為第一抵板,第一連桿一端和第一抵板一端鉸接,第一連桿另一端和第一基板一端鉸接,第二連桿一端和第一抵板另一端鉸接,第二連桿另一端和第一基板另一端鉸接,第一連桿上兩個鉸接點的距離與第二連桿上兩個鉸接點的距離相等,抵板上兩個鉸接點的距離與基板上兩個鉸接點的距離相等;第一基板、第一連桿、第二連桿、第一抵板構成一個四連桿機構;四連桿機構的數量不少于三個;基板和中心軸筒固定連接;限位板上設有限位孔槽,抵板端部插入限位孔槽;抵板端部設有銷孔,插銷插入銷孔。中心軸筒表面固定連接有基板,且承接整個支承架;四連桿機構使得抵板和中心軸筒的距離可變,抵板可插入限位板的限位孔槽,通過插銷固定,使得抵板到中心軸筒的距離在某個值固定下來。本方案的原理為:利用支承架中的四連桿機構,改變抵板到中心軸筒的距離來實現適應不同內徑的鋼卷;又由于四連桿機構不穩定,會左右擺動,所以使用了限位板上,在限位板上開設限位孔,然后讓抵板插入限位孔,固定抵板以實現支承穩定支承不同內徑的鋼卷。本方案的有益效果:通過調節抵板離中心軸筒的距離來適應不同內徑的鋼卷,使得在有不同內徑鋼卷的情況下不用準備多個鋼卷支撐架,而采用本方案中的可變式支撐架即可,節省了需要準備多種支撐架的人力投入,避免了重復工作的麻煩,使鋼卷的支撐工作更加方便。優選方案一:作為基礎方案的進一步改進,另設有防鋼卷散跌件,防鋼卷散跌件包括設于所述中心軸套的連接座,和防散跌支撐件,所述防散跌支撐件螺紋連接于所述連接座上。優選方案二:作為基礎方案的進一步改進,在所述抵板工作面,固定有摩擦件。本改進的有益效果在于,避免了出現抵板寬度和鋼卷不適應時,抵板難以穩定支承鋼卷,出現打滑的情況。優選方案三:作為優選方案二的進一步改進,所述摩擦件為第二層抵板,第二層抵板與抵板外側通過螺栓連接。本改進的有益效果在于,設置第二抵板為一種相對簡單的穩定裝置設置辦法,用螺栓連接,使得第二抵板可以拆卸,進而可以根據不同的情況安裝不同寬度的第二抵板。【附圖說明】圖1為一種可變式鋼卷支承架實施例一總結構示意圖。圖2為一種可變式鋼卷支承架實施例一限位板正視圖。圖3為一種可變式鋼卷支承架實施例二支承架正視圖。【具體實施方式】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專利技術的【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詳細描述。以下實施例用于說明本專利技術,但不用來限制本專利技術的范圍。實施例一:如圖1至2所示,一種可變式鋼卷支承架,包括中心軸筒10,連桿21,機架22,抵板端部23,抵板30,銷孔31,限位板40,槽孔41,插銷50,轉軸60。基板22焊接在中心軸筒10表面,連桿21 —端鉸接在基板22端部,連桿21另一端鉸接在抵板30上;抵板30、基板22和兩根連桿21共同組成四連桿機構,抵板30右端可以插入槽孔41,并且插入后有插銷50插入銷孔31后對抵板進行限位;轉軸60軸向穿過中心軸筒10和限位板40。在具體實施過程中設置了四個四連桿機構,在使用本實施例中的鋼卷支撐架時,先測量出鋼卷內徑,再根據測量得出的數字對支撐架進行調節,使得抵板30的外側到中心軸筒10的中心距離等于鋼卷內圈的半徑,則支撐架剛好可以實現和鋼卷配合。如果后續的鋼卷內徑小于前面鋼卷的內徑,則需要把本實施例中的抵板30向限位板一側推動,則抵板30外側到中心軸筒10的中心距離就會減小,當減小到合適數值時,就用插銷50插入銷孔31以固定抵板30使得支承架穩定工作。同理,如果是后續鋼卷的內徑大于前面鋼卷的內徑,則需要把抵板30向限位板40反向一側推動,以實現和后續鋼卷的內徑合適。實施例二:如圖3,與實施例一的區別為,在抵板30外側設有第二層抵板32,在中心軸筒10表面設有防跌散桿11 ο第二層抵板32使得在支撐架抵住鋼卷的國能更加穩定,因為縮小了抵板和鋼卷的接觸面積,使得單位面積的壓力更大;防跌散桿11能夠別住鋼卷,使得在使用過程中以免鋼卷散開疊落。【主權項】1.一種可變式鋼卷支撐架,包括轉軸和支承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架包括中心軸筒、限位板、插銷、四連桿機構;轉軸軸向穿過限位板;中心軸筒套接在轉軸上;四連桿機構包括基板、抵板、連桿;基板中一塊基板為第一基板,連桿中兩根連桿分別為第一連桿和第二連桿,抵板中一塊抵板為第一抵板,第一連桿一端和第一抵板一端鉸接,第一連桿另一端和第一基板一端鉸接,第二連桿一端和第一抵板另一端鉸接,第二連桿另一端和第一基板另一端鉸接,第一連桿上兩個鉸接點的距離與第二連桿上兩個鉸接點的距離相等,抵板上兩個鉸接點的距離與基板上兩個鉸接點的距離相等;第一基板、第一連桿、第二連桿、第一抵板構成一個四連桿機構;四連桿機構的數量不少于三個;基板和中心軸筒固定連接;限位板上設有限位孔槽,抵板端部插入限位孔槽;抵板端部設有銷孔,插銷插入銷孔。2.如權利要求1所述可變式鋼卷支撐架,其特征在于:另設有防鋼卷散跌件,防鋼卷散跌件包括設于所述中心軸套的連接座,和防散跌支撐件,所述防散跌支撐件螺紋連接于所述連接座上。3.如權利要求1所述可變式鋼卷支撐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抵板工作面,固定有摩擦件。4.如權利要求3所述可變式鋼卷支撐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摩擦件為第二層抵板,第二層抵板與抵板外側通過螺栓連接。【專利摘要】本專利技術涉及機械工業生產領域,特別涉及一種可變式鋼卷支承架。包括轉軸和支承架體,所述支承體包括中心軸筒、限位板、插銷、四連桿機構;轉軸軸向穿過限位板;中心軸筒套接在轉軸上;四連桿機構包括基板、抵板、相同長度的連桿;四連桿機構得的數量不少于三個;基板和中心軸筒固定連接;限位板上設有限位孔槽,限位孔槽與抵板端部位置對應;抵板端部位置尺寸小于限位孔槽;抵板端部設有銷孔,插銷可以插入銷孔。本專利技術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適用于不同內徑鋼卷的鋼卷支承架。【IPC分類】B65D61/00【公開號】CN105083744【申請號】CN201510533824【專利技術人】吳優良 【申請人】重慶威斯特電梯有限公司【公開日】2015年11月25日【申請日】2015年8月27日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一種可變式鋼卷支撐架,包括轉軸和支承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架包括中心軸筒、限位板、插銷、四連桿機構;轉軸軸向穿過限位板;中心軸筒套接在轉軸上;四連桿機構包括基板、抵板、連桿;基板中一塊基板為第一基板,連桿中兩根連桿分別為第一連桿和第二連桿,抵板中一塊抵板為第一抵板,第一連桿一端和第一抵板一端鉸接,第一連桿另一端和第一基板一端鉸接,第二連桿一端和第一抵板另一端鉸接,第二連桿另一端和第一基板另一端鉸接,第一連桿上兩個鉸接點的距離與第二連桿上兩個鉸接點的距離相等,抵板上兩個鉸接點的距離與基板上兩個鉸接點的距離相等;第一基板、第一連桿、第二連桿、第一抵板構成一個四連桿機構;四連桿機構的數量不少于三個;基板和中心軸筒固定連接;限位板上設有限位孔槽,抵板端部插入限位孔槽;抵板端部設有銷孔,插銷插入銷孔。
【技術特征摘要】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吳優良,
申請(專利權)人:重慶威斯特電梯有限公司,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重慶;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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