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公開了一種用于改進車輛的氣動特性的裝置,所述裝置包括第一葉片、致動器和控制器;所述第一葉片在輪罩上配置為可轉動的;所述致動器配置為向第一葉片提供轉動力,從而轉動第一葉片;所述控制器配置為接收車輛速度信息和方向盤的轉向角度信息,并且控制致動器的操作。
【技術實現(xiàn)步驟摘要】
本專利技術構思的示例性實施方案涉及一種用于改進車輛的氣動特性的裝置;并且更具體地,涉及一種用于這樣裝置的技術:該裝置能夠使用輪罩葉片(wheel guard vane)而改進車輛的氣動特性,輪罩葉片的角度依據車輛速度和方向盤的轉向角度而改變。
技術介紹
車輛的氣動特性泛指在行駛期間通過空氣流而施加至車輛的力,并且是確定在高速行駛期間的穩(wěn)定性、燃料效率改進、噪聲等的一個因素。已經進行了各種研究以改進車輛的氣動特性。如圖1所示,作為用于改進車輛的氣動特性的解決方案,存在這樣的結構:其中擋板(baffle)2固定在車輛的輪罩(wheel guard)1內部。但是,根據如上所述的傳統(tǒng)結構,由于擋板2固定于輪罩1,所以不能根據車輛速度和方向盤的轉向角度的改變而將空氣動力減小為最優(yōu)狀態(tài)。公開于本專利技術的背景部分的信息僅僅旨在加深對本專利技術的一般
技術介紹
的理解,而不應當被視為承認或以任何形式暗示該信息構成已為本領域技術人員所公知的現(xiàn)有技術。
技術實現(xiàn)思路
本專利技術構思的實施方案針對一種用于改進車輛的氣動特性的裝置,通過在車輛的輪罩內部設置活動葉片,所述裝置可以將車輛的氣動特性改進為最優(yōu)狀態(tài),活動葉片的角度依據車輛速度和方向盤的轉向角度而主動地改變。本專利技術的其它目的和優(yōu)點可以通過如下描述而被理解,并且可以參考本專利技術的具體實施方案而變得清楚。同樣地,本專利技術的目的和優(yōu)
點可以通過所要求保護的方法和其組合而實現(xiàn)。根據本專利技術構思的實施方案,用于改進車輛的氣動特性的裝置包括:第一葉片、致動器和控制器;所述第一葉片在輪罩上配置為可轉動的;所述致動器配置為向第一葉片提供轉動力,從而轉動第一葉片;所述控制器配置為接收車輛速度信息和方向盤的轉向角度信息,并且控制致動器的操作。第一葉片可以配置為位于輪胎的上方。第一葉片可以配置為以與方向盤的轉向方向基本相同的方向轉動。控制器可以配置為當車輛速度小于70km/h時,將第一葉片控制為不執(zhí)行轉動操作。在某些實施方案中,控制器可以配置為只有當方向盤的轉向角度變化并且車輛速度為80km/h或更大時,才將第一葉片控制為執(zhí)行轉動操作。致動器可以包括:葉片齒輪,其聯(lián)接至第一葉片的轉動軸;驅動電機,其與輪罩相分隔;蝸桿和蝸輪,所述蝸桿和蝸輪聯(lián)接至驅動電機;以及中間齒輪,其配置為將蝸輪和葉片齒輪連接,從而傳輸動力。葉片可以安裝為,基于檢視輪胎的側表面的狀態(tài),在車輛相對于穿過輪胎軸線中心的豎直線的前和后方向上的各30度的范圍內。在某些實施方案中,當沿著輪胎的旋轉軸線檢視時,第一葉片可以在相對于穿過輪胎中心的豎直線的30度的范圍內。在某些實施方案中,該裝置可以進一步包括第二葉片。第二葉片可以位于,當沿著輪胎的旋轉軸線檢視時,相對于穿過輪胎中心的豎直線30度的范圍內。兩個葉片可以沿著輪胎旋轉的方向而沿周向分隔。當從垂直于輪胎的旋轉軸線的位置檢視時,相對于將輪胎平分為左側和右側的第一參考線,第一葉片和第二葉片可以在輪胎更接近車輛中心的一側。在某些實施方案中,相對于第一參考線,第一葉片可以位于輪胎更接近車輛中心的一側,并且同時相對于第二參考線,第一葉片可以位于車輛的前側,所述第二參考線在輪胎的旋轉軸線的方向上將輪胎平分為前側和后側。當存在兩個葉片時,相對于第二參考線,第一葉片可以位于車輛
的前側。相對于第二參考線,第二葉片可以位于車輛的后側。第一葉片可以具有前端和后端,其中當輪胎的旋轉軸線垂直于車輛的主體時,前端比后端更接近車輛的前部,第一葉片可以相對于第一參考線傾斜,從而使后端比前端更接近車輛的中心。第一葉片的傾斜角度可以在20度至30度的范圍內。附圖說明圖1為顯示了用于改進氣動特性的傳統(tǒng)裝置的視圖;以及圖2至圖6為顯示了根據本專利技術構思的實施方案的用于改進氣動特性的裝置的視圖,其中圖2和圖3為顯示了其中設置有單葉片的示例的視圖,圖4和圖5為顯示了其中設置有雙葉片的另一示例的視圖。具體實施方式將在下文中參考附圖,對根據本專利技術的示例性實施方案的用于改進車輛的氣動特性的裝置進行更詳細的描述。然而,本專利技術可以通過不同的形式實現(xiàn),并且不應當被解釋為限制于在此所描述的實施方案。相反,提供這些實施方案使得本申請為徹底而完整的,并且將本專利技術的范圍完全傳達給本領域技術人員。在整個公開中,本專利技術的各個附圖和實施方案中,相同的附圖標記表示相同的部件。根據本專利技術構思的實施方案的用于改進車輛的氣動特性的裝置從屬于這樣的技術:依據車輛速度和方向盤的轉向角度的改變,主動地改變葉片的安裝角度。也就是說,如圖2至圖6所示,該裝置包括:第一葉片20,其可轉動地安裝在輪罩10內部;致動器30,其配置為向第一葉片20提供轉動力,從而使第一葉片20能夠轉動;以及控制器60,其配置為接收車輛速度信息和方向盤的轉向角度信息,并且控制致動器30的操作,所述車輛速度信息由車輛速度傳感器40檢測,所述方向盤的轉向角度信息由轉向角度傳感器50檢測。優(yōu)選為,將第一葉片20安裝為位于輪胎71上方,從而施加最優(yōu)氣動特性提高效果。另外,當第一葉片20安裝為位于輪胎71上方時,能夠容易地確保第一葉片20和輪胎71根據方向盤的轉向的左右轉動
路徑之間的間隙。根據本專利技術的實施方案,將第一葉片20配置為以與方向盤的轉向方向基本相同的方向轉動,從而能夠輕易地根據方向盤的轉向而將留在輪罩10中的空氣排出至外部,進而施加最優(yōu)氣動特性提升效果。在某些實施方案中,將控制器60配置為當車輛速度小于70km/h時,將第一葉片20控制為不執(zhí)行轉動操作。在某些實施方案中,將控制器60配置為只有當方向盤的轉向角度在80km/h或更大的車輛速度中變化時,才將第一葉片20控制為執(zhí)行轉動操作。當車輛速度小于70km/h時,車輛的滾動阻力通常大于空氣阻力,所以不需要轉動第一葉片20。相比之下,當車輛速度為80km/h或更大時,空氣阻力可能大于車輛的滾動阻力,并且可能需要根據方向盤的轉向角度的改變而轉動第一葉片20,從而改進車輛的氣動特性。在某些實施方案中,從70km/h至80km/h的車輛速度范圍為根據車輛的控制的延遲范圍,其中能夠依據車輛的類型,通過適當地應用不同的延遲范圍而調節(jié)用于第一葉片20的操作的開始和停止的范圍。在本專利技術的某些實施方案中,致動器30包括:葉片齒輪(vane gear)31,其聯(lián)接至第一葉片20的轉動軸21;驅動電機32,其分隔于輪罩10;蝸輪34和蝸桿33,它們聯(lián)接至驅動電機32;以及中間齒輪35,其配置為將蝸輪34和葉片齒輪31連接,從而傳輸動力。在某些實施方案中,將轉動軸21安裝為延伸穿過輪罩10并且突出至輪罩10的外部,以與輪罩10相分隔的狀態(tài)而將驅動電機32固定于殼體72,殼體72固定于輪罩10。如圖2至圖4所示,為了施加最優(yōu)氣動特性提升效果,在某些實施方案中優(yōu)選為:將第一葉片20安裝為,當沿著輪胎71的旋轉軸線檢視時,第一葉片20在車輛相對于豎直線L1的前和后方各30度的范圍內,所述豎直線L1穿過輪胎71的中心。在某些實施方案中,可以加入第二葉片80(例如,見圖4)。在某些實施方案中,第二葉片80可以位于在車輛相對于豎直線L1的前和后方各30度的范圍內,如圖4所示。根據車輛的形狀(或類型)和/或輪罩10的內部條件,加入第二葉片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一種用于改進車輛的氣動特性的裝置,所述裝置包括:第一葉片,其在輪罩上配置為可轉動的;致動器,其配置為向所述第一葉片提供轉動力,從而轉動第一葉片;控制器,其配置為接收車輛速度信息和方向盤的轉向角度信息,并且控制所述致動器的操作。
【技術特征摘要】
2014.11.14 KR 10-2014-01586231.一種用于改進車輛的氣動特性的裝置,所述裝置包括:第一葉片,其在輪罩上配置為可轉動的;致動器,其配置為向所述第一葉片提供轉動力,從而轉動第一葉片;控制器,其配置為接收車輛速度信息和方向盤的轉向角度信息,并且控制所述致動器的操作。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改進車輛的氣動特性的裝置,其中所述第一葉片位于輪胎上方。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改進車輛的氣動特性的裝置,其中所述第一葉片配置為以與方向盤的轉向方向基本相同的方向轉動。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改進車輛的氣動特性的裝置,其中所述控制器配置為當車輛速度小于70km/h時,將所述第一葉片控制為不執(zhí)行轉動操作。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改進車輛的氣動特性的裝置,其中所述控制器配置為只有當方向盤的轉向角度改變并且車輛速度為80km/h或更大時,才將第一葉片控制為執(zhí)行轉動操作。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改進車輛的氣動特性的裝置,其中所述致動器包括:葉片齒輪,其聯(lián)接至第一葉片的轉動軸;驅動電機,其與所述輪罩相分隔;蝸桿和蝸輪,所述蝸桿和所述蝸輪聯(lián)接至所述驅動電機;以及中間齒輪,其配置為連接所述蝸輪和葉片齒輪,從而傳輸動力。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改進車輛的氣動特性的裝置,其中
\t當沿著輪胎的旋轉軸線檢視時,所述第一葉片安裝在相對于穿過輪胎中心的豎直線30度的范圍內。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改進車輛的氣...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fā)人員:尹鎮(zhèn)永,金鉉慶,金兌炯,李重浩,李承牧,車東垠,
申請(專利權)人:現(xiàn)代自動車株式會社,
類型:發(fā)明
國別省市:韓國;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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