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申請涉及基坑,具體為一種基坑內支撐結構。
技術介紹
1、深基坑是指開挖深度超過5米(含5米),或深度雖未超過5米,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及地下管線特別復雜的工程。基坑工程主要包括基坑支護體系設計與施工和土方開挖,基坑支護體系即需要使用臨時拆撐加強結構對基坑進行支撐。
2、根據中國專利公開號cn217923623u基坑內支撐結構,包括基坑、支護板和支撐組件,所述支撐組件包括底板、立柱和頂板,所述底板的頂部轉動安裝有第一雙向螺桿,所述第一雙向螺桿的表面螺紋連接有兩個相對稱的移動塊,所述移動塊與支護板之間轉動安裝有斜撐桿,所述頂板的頂部轉動安裝有第二雙向螺桿,所述第二雙向螺桿的表面螺紋連接有兩個相對稱的移動座。
3、該基坑內支撐結構通過兩側的支護板對基坑的側壁進行支護,但支護板的尺寸固定導致支護范圍有限,因此不適用于支護不同深度的基坑,面對不同的基坑適應性較低,故而提出一種基坑內支撐結構。
技術實現思路
1、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本申請提供了一種基坑內支撐結構,具備適用于支護不同深度的基坑等優點。
2、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申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基坑內支撐結構,包括第一支護板,所述第一支護板的內部裝設有調節機構。
3、所述調節機構包括第二支護板,所述第一支護板的左側開設有活動槽,所述第二支護板滑動連接在活動槽的內部,所述第二支護板的右側固定連接有第一u型塊,所述第一u型塊的內部轉動連接有第一支撐桿,所述第一支撐桿遠離第一u型塊的一側轉動連接有
4、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通過設置調節機構,通過轉動手輪帶動螺紋桿轉動,在第二u型塊與滑槽滑動連接的限定作用下,從而使螺紋塊能向左移動,便可推動第二支護板從活動槽內延伸出,便可擴大支護的高度,從而適用于支護不同深度的基坑,適應性好。
5、進一步,所述第一支護板的內部開設有與活動槽相連通的貫穿槽,所述第二支護板的右側固定連接有連接桿,所述連接桿滑動連接在貫穿槽的內部。
6、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通過設置連接桿滑動連接在貫穿槽的內部對第二支護板從第一支護板內延伸出的距離起到限制的作用。
7、進一步,所述連接桿遠離第二支護板的一側固定連接有限位板,所述限位板靠近第一支護板的一側固定連接有數量為兩個的滑塊,所述第一支護板遠離第二支護板的一側開設有數量為兩個的導向槽,所述滑塊滑動連接在導向槽的內部。
8、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通過設置限位板滑動連接在第一支護板上,對第二支護板起到限位的作用,使第二支護板能平穩的上下移動。
9、進一步,所述限位板貼合在第一支護板的外壁,所述第一支護板為“l”形板。
10、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通過設置第一支護板為“l”形板,使第一支護板能對基坑的側壁和底部起到支撐的效果。
11、進一步,所述第一支護板的右側固定連接有數量為兩個的第二支撐桿,所述第二支撐桿遠離第二支護板的一端固定連接在第一支護板的頂部。
12、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通過設置第二支撐桿起到支撐第一支護板的作用,從而提高第一支護板支撐基坑的穩定性。
13、進一步,所述螺紋桿的右側貫穿外框延伸至外部并固定有手輪。
14、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通過設置手輪,方便帶動螺紋桿轉動。
15、進一步,第一支護板內部的左右兩側均螺紋連接有插桿,所述插桿的數量為多個。
16、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通過設置插桿用于把第一支護板固定在基坑的底部。
17、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申請的技術方案具備以下有益效果:
18、該基坑內支撐結構,通過設置調節機構,通過轉動手輪帶動螺紋桿轉動,在第二u型塊與滑槽滑動連接的限定作用下,從而使螺紋塊能向左移動,便可推動第二支護板從活動槽內延伸出,便可擴大支護的高度,從而適用于支護不同深度的基坑,適應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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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種基坑內支撐結構,包括第一支護板(1),所述第一支護板(1)的內部裝設有調節機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坑內支撐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護板(1)的內部開設有與活動槽(2)相連通的貫穿槽(4),所述第二支護板(5)的右側固定連接有連接桿(3),所述連接桿(3)滑動連接在貫穿槽(4)的內部。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基坑內支撐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桿(3)遠離第二支護板(5)的一側固定連接有限位板(7),所述限位板(7)靠近第一支護板(1)的一側固定連接有數量為兩個的滑塊(17),所述第一支護板(1)遠離第二支護板(5)的一側開設有數量為兩個的導向槽(16),所述滑塊(17)滑動連接在導向槽(16)的內部。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基坑內支撐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板(7)貼合在第一支護板(1)的外壁,所述第一支護板(1)為“L”形板。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坑內支撐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護板(1)的右側固定連接有數量為兩個的第二支撐桿(15),所述第二支撐桿(15)遠離第二支護板(5)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坑內支撐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螺紋桿(12)的右側貫穿外框(13)延伸至外部并固定有手輪。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坑內支撐結構,其特征在于:第一支護板(1)內部的左右兩側均螺紋連接有插桿(14),所述插桿(14)的數量為多個。
...【技術特征摘要】
1.一種基坑內支撐結構,包括第一支護板(1),所述第一支護板(1)的內部裝設有調節機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坑內支撐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護板(1)的內部開設有與活動槽(2)相連通的貫穿槽(4),所述第二支護板(5)的右側固定連接有連接桿(3),所述連接桿(3)滑動連接在貫穿槽(4)的內部。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基坑內支撐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桿(3)遠離第二支護板(5)的一側固定連接有限位板(7),所述限位板(7)靠近第一支護板(1)的一側固定連接有數量為兩個的滑塊(17),所述第一支護板(1)遠離第二支護板(5)的一側開設有數量為兩個的導向槽(16),所述滑塊(17)滑動連接在導向槽(16)的內部...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趙亮亮,郭士聰,秦皓,孫海,張龍,高立洋,
申請(專利權)人:江蘇雷威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類型:新型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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