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申請涉及運輸工具,尤其涉及一種用于三輪車的車廂結構及一種電動三輪車。
技術介紹
1、目前的電動三輪車一般不具備蓬桿,因而無法掛靠篷布進行遮陽和擋雨。主要原因在于蓬桿會干涉電動三輪車的容置腔的裝載能力,即裝載蓬桿后,電動三輪車無法再運輸大件物品或超大件物品,從而使其運輸品類受制。
技術實現思路
1、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一種用于三輪車的車廂結構及電動三輪車,以解決相關技術存在的問題,技術方案如下:
2、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用于三輪車的車廂結構,包括:
3、車廂主體,具有容置腔;所述車廂主體設有多個第一插接部,所述第一插接部沿高度方向延伸,多個所述第一插接部相對地設置在所述容置腔的相對兩側;所述車廂主體的車頭部指向所述車廂主體的車尾部的方向為所述車廂主體的延伸方向,位于所述容置腔同一側的多個所述第一插接部沿所述車廂主體的延伸方向間隔地分布;所述車廂主體的車頭部設有多個第二插接部,多個所述第二插接部相對地設置在所述容置腔的相對兩側;
4、多根蓬桿,所述蓬桿的兩端分別具有第三插接部,所述第一插接部和所述第二插接部均適于與所述第三插接部可拆卸地插接,所述蓬桿的中部為支撐段,所述支撐段用于支撐篷布或對貨物進行扶持。
5、進一步地,所述第一插接部和所述第二插接部均為套筒結構,所述第三插接部為柱狀結構,所述柱狀結構能夠插入所述套筒結構內。
6、進一步地,所述第一插接部和所述第二插接部為相同結構。
7、進一步地,所述一種用于三輪車
8、進一步地,所述附加支撐板包括平板和豎板,所述平板和所述豎板固定連接并組成l型結構,且共同貼合所述車廂主體。
9、進一步地,所述附加支撐板焊接在所述車廂主體上。
10、進一步地,所述附加支撐板采用鋼材或不銹鋼材料制成。
11、進一步地,所述第一插接部和所述第二插接部均焊接在所述附加支撐板上。
12、進一步地,所述蓬桿的延伸軌跡呈u型結構或槽鋼結構。
13、第二方面,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電動三輪車,包括三輪車車頭和所述的一種用于三輪車的車廂結構;所述三輪車車頭與所述車頭部連接,所述三輪車車頭連接有前輪,所述車尾部連接有后輪。
14、上述技術方案中的優點或有益效果至少包括:
15、通過在車廂主體設有多個第一插接部和多個第二插接部,從而按需求與蓬桿的第三插接部進行可拆卸地插接配合,進而豐富了一種用于三輪車的車廂結構的使用方式,以使得一種用于三輪車的車廂結構能夠在容置腔有限空間內根據需求裝載各類尺寸和結構的物件,從而提高了車廂主體的綜合性運載能力。
16、上述概述僅僅是為了說明書的目的,并不意圖以任何方式進行限制。除上述描述的示意性的方面、實施方式和特征之外,通過參考附圖和以下的詳細描述,本申請進一步的方面、實施方式和特征將會是容易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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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種用于三輪車的車廂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三輪車的車廂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插接部(12)和所述第二插接部(15)均為套筒結構,所述第三插接部(21)為柱狀結構,所述柱狀結構能夠插入所述套筒結構內。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用于三輪車的車廂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插接部(12)和所述第二插接部(15)為相同結構。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三輪車的車廂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一種用于三輪車的車廂結構還包括兩組附加支撐板(3),所述附加支撐板(3)沿所述車廂主體(1)的延伸方向進行延伸,兩組所述附加支撐板(3)分別位于所述容置腔(11)的相對兩側,所述附加支撐板(3)與所述車廂主體(1)連接并受所述車廂主體(1)承托;所述第一插接部(12)和所述第二插接部(15)均設于所述附加支撐板(3)。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用于三輪車的車廂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附加支撐板(3)包括平板(31)和豎板(32),所述平板(31)和所述豎板(32)固定連接并組成L型結構,且共同貼合所述車廂主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用于三輪車的車廂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附加支撐板(3)焊接在所述車廂主體(1)上。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用于三輪車的車廂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附加支撐板(3)采用鋼材或不銹鋼材料制成。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用于三輪車的車廂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插接部(12)和所述第二插接部(15)均焊接在所述附加支撐板(3)上。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三輪車的車廂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蓬桿(2)的延伸軌跡呈U型結構或槽鋼結構。
10.一種電動三輪車,其特征在于,包括三輪車車頭和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一種用于三輪車的車廂結構;所述三輪車車頭與所述車頭部(13)連接,所述三輪車車頭連接有前輪,所述車尾部(14)連接有后輪。
...【技術特征摘要】
1.一種用于三輪車的車廂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三輪車的車廂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插接部(12)和所述第二插接部(15)均為套筒結構,所述第三插接部(21)為柱狀結構,所述柱狀結構能夠插入所述套筒結構內。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用于三輪車的車廂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插接部(12)和所述第二插接部(15)為相同結構。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三輪車的車廂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一種用于三輪車的車廂結構還包括兩組附加支撐板(3),所述附加支撐板(3)沿所述車廂主體(1)的延伸方向進行延伸,兩組所述附加支撐板(3)分別位于所述容置腔(11)的相對兩側,所述附加支撐板(3)與所述車廂主體(1)連接并受所述車廂主體(1)承托;所述第一插接部(12)和所述第二插接部(15)均設于所述附加支撐板(3)。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用于三輪車的車廂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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