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專利技術提供了一種能夠可靠地對一層的土面混凝土與其周圍進行隔熱的木造建筑的隔熱結構。構成一層的土面地板(30)的土面混凝土(31)的側部設置有隔熱層(33、34),該隔熱層(33、34)從所述土面混凝土(31)向下方延伸。設置有與土面混凝土(31)相鄰接且比該土面混凝土(31)高的基礎立起部(2、2),該基礎立起部(2、2)上設置有所述隔熱層(33、34)。由此,能夠可靠地對一層的土面混凝土與其周圍進行隔熱。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專利技術涉及一種木造建筑的隔熱結構。
技術介紹
作為木造建筑的隔熱結構的一個例子,已知有專利文獻I所記載的結構。在該木造建筑的隔熱結構中,用由板狀隔熱材構成的基礎(基礎)用隔熱材覆蓋在基礎的外側,并且該基礎用隔熱材的下側的一部分埋設于地基面(地盤面)以下。現有技術文獻專利文獻 專利文獻I :日本技術授權第3100563號公報
技術實現思路
可是,所述以往的木造建筑的隔熱結構中,雖然在基礎的外側覆蓋有由板狀隔熱材構成的基礎用隔熱材,但在建筑的一層設置構成的土面地板(土間床)的土面混凝土(土間- U —卜)時,沒有任何有關該土面混凝土與其周圍的隔熱是怎樣進行的說明。本專利技術鑒于上述情況而作出的,課題在于提供一種能夠可靠地對一層的土面混凝土與其周圍進行隔熱的木造建筑的隔熱結構。為了解決上述課題,權利要求I所述的專利技術為木造建筑的隔熱結構,例如圖I和圖6所示,其特征在于,構成一層的土面地板30的土面混凝土 31的側部設置有隔熱層33、34,該隔熱層33、34從所述土面混凝土 31向下方延伸。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專利技術,由于一層的土面混凝土 31的側部設置的隔熱層33、34從土面混凝土 31向下方延伸,因此能夠可靠地對一層的土面混凝土 31與其周圍進行隔熱。權利要求2所述的專利技術的特征在于,在權利要求I所述木造建筑的隔熱結構中,設置有與所述土面混凝土 31相鄰接且比該土面混凝土 31高的基礎立起部2、2,該基礎立起部2、2設置有所述隔熱層33、3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專利技術,由于在基礎立起部2、2設置有隔熱層33、34,因此能夠容易地在土面混凝土 31的側部設置隔熱層33、34,并且,能夠容易地進行基礎立起部2、2的隔熱。權利要求3所述的專利技術的特征在于,在權利要求2所述木造建筑的隔熱結構中,所述基礎立起部2設置有一層的地板4,面向該地板4的地板下空間4a的所述基礎立起部2的外面設置有所述隔熱層33,所述地板4的下面設置有地板隔熱層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專利技術,通過設置于基礎立起部2的外面隔熱層33和設置于地板的下面的地板隔熱層7,能夠可靠地進行地板下空間4a和包含有土面(土間)的一層的隔熱。權利要求4所述的專利技術的特征在于,在權利要求2或3所述木造建筑的隔熱結構中,所述基礎立起部2設置有一層的外壁40,該外壁40所設置的基礎立起部2的內面設置有所述隔熱層34,所述外壁40設置有壁隔熱層13。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專利技術,通過設置于基礎立起部2的內面的隔熱層34和設置于一層的外壁40的壁隔熱層13,能夠可靠地進行外部和土面的隔熱。權利要求5所述的專利技術的特征在于,在權利要求4所述木造建筑的隔熱結構中,二層的地板16從所述一層的外壁40的上端部突出,該突出的二層的地板16a的下面設置有地板隔熱層41。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專利技術,通過設置于突出的二層的地板16a的下面的地板隔熱層41,能夠可靠地進行該地板上的二層的房間和外部的隔熱。權利要求6所述的專利技術的特征在于,在權利要求1-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木造建筑的隔熱結構中,在所述木造建筑的面向外部大氣的部分分別設置有隔熱層,由于這些隔熱層,表示所述木造建筑的隔熱性的熱損失指數(Q值)設定為2. 7W/m2K以下。 在此,作為所述隔熱層,例如可以舉出地板隔熱層7,壁隔熱層13、44,天花板隔熱層20,斜天花板隔熱層24,地板隔熱層41,基礎隔熱層33、34。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專利技術,由于隔熱層,表示木造建筑的隔熱性的熱損失指數(Q值)設定為2. 7ff/m2K,因此能夠提供高隔熱的木造建筑。根據本專利技術,由于一層的土面混凝土的側部設置有隔熱層,該隔熱層從所述土面混凝土 31向下方延伸,因此能夠可靠地對一層的土面混凝土 31與其周圍進行隔熱。附圖說明圖I為表示具有本專利技術所涉及的隔熱構造的木造建筑的概略的側面剖面圖;圖2為圖I中的A圈部的放大圖;圖3為圖I中的B圈部的放大圖;圖4為圖I中的C圈部的放大圖;圖5為圖I中的D圈部的放大圖;圖6為圖I中的土面部分的放大圖;圖7為圖I中的E圈部的放大圖;圖8表示一層內部柱腳部分,其中的(a)為立體圖,(b)為主視方向的剖面圖,(C)為俯視方向的剖面圖。附圖標記說明2基礎立起部4 一層的地板4a地板下空間7地板隔熱層13壁隔熱層16 二層的地板30 土面地板31 土面混凝土33,34基礎隔熱層(隔熱層)40—層的外壁41地板隔熱層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參照圖對本專利技術所涉及的木造建筑的隔熱結構的一個例子進行說明。圖I為表示具有本專利技術所涉及的隔熱構造的木造建筑的概略的側面剖面圖。該木造建筑由以往的軸組工法所建成。并且,構成柱、梁、土臺、地梁(大引)等的軸組部件分別由膠合木(集成材)形成。膠合木由木材或者由其他材料形成的單種材料多個集合而成。如圖I和圖2所示,在基礎I的基礎立起部2的上端面設置換氣額枋(臺輪)3,在該換氣額枋3上設置有一層的地板4的端部。一層的地板4包括設置于所述換氣額枋3的土臺5、固定于土臺5的未圖示的地梁和橫木(根太)、以及由鋪設在土臺5、地梁和橫木 上的復合板(合板)構成的地板板材6。地板4的地板板材6的下面設置有地板隔熱層7。 該地板隔熱層7通過由聚苯乙烯泡沫形成的隔熱材7構成。在所述土臺5上豎立地設置有一層的外壁10。如圖3所示,該外壁10包括外壁本體11以及安裝于該外壁本體11的表面的外裝材12。外壁本體11設置有壁隔熱層13。也就是,外壁本體11包括豎立設置于土臺5的多個柱和壁骨(間柱)、安裝于朝向這些柱及壁骨的外側的面的復合板Ila和安裝于朝向柱及壁骨的內側的面的石膏板lib。在復合板Ila和石膏板Ilb之間設置有由玻璃纖維形成的隔熱材13,該隔熱材13構成壁隔熱層13。另外,外壁本體11設置有接縫承受材14(継目受材),上下鄰接的石膏板lib、lib,以使其下端部和上端部相對的狀態被固定在該接縫承受材14上。外裝材12通過胴緣(胴縁)12a安裝在所述復合板Ila上,復合板Ila和外裝材12之間留有與胴緣12a的厚度相當的縫隙。一層的外壁10的外壁本體11的上端部設置有橫梁(胴差)15。該橫梁15由膠合木形成。橫梁15由未圖示的地板橫梁(床梁)固定,并通過在其上方鋪設地板材6來構成二層的地板16。二層的地板16的下方設置有一層的天花板17,在該天花板17的里面(上面)設置有由玻璃棉形成的隔音材料。在所述橫梁15上豎立地設置有二層的外壁10。如圖4所示,該外壁10包括外壁本體11和安裝于該外壁本體11的表面的外裝材12。該外壁10與一層的外壁10具有同樣的構成。二層的外壁10的上端部設置有二層的天花板18,該天花板的里面(上面)設置有天花板隔熱層20。該天花板隔熱層20通過由玻璃棉等形成的隔熱材20構成。天花板18包括天花板野緣(野縁)18a和安裝于該天花板野緣18a的下面的天花板材18b,天花板材18b和天花板野緣18a之間設置有氣密片18c。另外,外壁本體11設置有接縫承受材14,上下鄰接的石膏板llb、llb,以使其下端部和上端部相對的狀態被固定于該接縫承受材14。屋頂21為人字形屋頂,從頂梁(棟部)到一邊的屋檐邊部(軒先部)的長度比從頂梁到另一邊的屋檐邊部的長度短。如圖4所示,屋頂21的一邊的屋檐邊部設置有屋檐天花板22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一種木造建筑的隔熱結構,其特征在于,構成一層的土面地板的土面混凝土的側部設置有隔熱層,該隔熱層從所述土面混凝土向下方延伸。
【技術特征摘要】
...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新開広明,
申請(專利權)人:三澤住宅株式會社,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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