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專利技術通常涉及一種可折疊電子設備,可以將該可折疊電子設備打開,以便展現兩個設備部分的兩個相對面,并且更具體地涉及一種用于鏈接所述設備部分的鉸鏈。
技術介紹
諸如、移動電話、筆記本計算機、PDA的可折疊電子設備包括通過鉸鏈而鏈接的兩個設備部分。該鉸鏈可以是單軸線構造,其中具有耦合通道的兩個鉸鏈板分離地連接到各設備部分,并且穿過耦合通道插入銷來作為樞軸線,以將兩個鉸鏈板接合。單軸線鉸鏈還可以構造成具有圍繞樞軸銷彎曲的卷簧,其中該卷簧的每個端部緊固至一個設備部分。該鉸·鏈也可以是雙軸線構造,其中兩個軸分離地附接到各設備部分,并且利用兩個軸來嚙合耦合,以允許將這些軸用作兩個樞軸線。例如,在Kurokawa(美國專利公開No. 2004/0266239Al)中公開了一種具有雙軸線鉸鏈的可折疊電子設備。在Kurokawa中,雙軸線鉸鏈包括分離地緊固到兩個外殼的兩個樞軸,并使用具有多個纏繞部分的金屬線來連接該樞軸。該具有纏繞部分的金屬線的作用像是具有兩個彈簧端的纏繞彈簧,每個都緊固至外殼。
技術實現思路
本專利技術提供了一種鉸鏈,其具有將要分離地緊固到可折疊電子設備的兩個設備部分的兩個樞軸。第一樞軸具有與第二樞軸的縱軸線基本上平行的縱軸線。樞軸中的每個均具有在軸表面上具有凹陷或溝槽的耦合部分。具有兩個彎曲部分的基本平面的彈簧用于接合穿過相應耦合部分的樞軸。該彎曲部分中的每個均具有與樞軸的耦合部分的直徑基本相等的內徑。在每個彎曲部分的內徑的分段上,提供了向內突出的部分。當可折疊電子設備位于該閉合位置時,在第二彎曲部分中的向內突出部分嚙合在該第二樞軸的凹陷中,而該第一彎曲部分自該 ...
【技術保護點】
一種至少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可操作的可折疊電子設備,所述可折疊設備包括:第一設備部分;第二設備部分,以及鉸鏈,用于將該第一設備部分嚙合到該第二設備部分,該鉸鏈包括:第一軸,其緊固地附接到該第一設備部分,該第一軸具有限定第一軸線的長度,該第一軸在該長度的一部分上至少具有耦合部分,該耦合部分具有第一外圍表面和在該第一外圍表面上的凹陷,該第一外圍表面具有直徑;第二軸,其緊固地附接到該第二設備部分,該第二軸具有限定第二軸線的長度,該第二軸在該長度的一部分上至少具有耦合部分,該耦合部分具有第二外圍表面和在該第二外圍表面上的凹陷,該第二外圍表面具有直徑,其中該第二軸與第一軸相關地定位,使得該第二軸的軸線基本平行于該第一軸的軸線;以及鎖簧,具有第一端和相對的第二端,該鎖簧包括:第一彎曲部分,用于形成具有內徑基本上等于該第一外圍表面的直徑的開口環,該第一彎曲部分具有從該內徑向內突出的突出部分;和第二彎曲部分,用于形成具有內徑基本上等于該第二外圍表面的直徑的開口環,該第二彎曲部分具有從該內徑向內突出的突出部分,其中該第一彎曲部分與該第一軸的耦合部分可移動地嚙合,該第二彎曲部分與該第二軸的耦合部分可移動地 ...
【技術特征摘要】
2005.12.20 US 11/314,0761.一種至少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可操作的可折疊電子設備,所述可折疊設備包括 第一設備部分; 第二設備部分,以及 鉸鏈,用于將該第一設備部分嚙合到該第二設備部分,該鉸鏈包括 第一軸,其緊固地附接到該第一設備部分,該第一軸具有限定第一軸線的長度,該第一軸在該長度的一部分上至少具有耦合部分,該耦合部分具有第一外圍表面和在該第一外圍表面上的凹陷,該第一外圍表面具有直徑; 第二軸,其緊固地附接到該第二設備部分,該第二軸具有限定第二軸線的長度,該第二軸在該長度的一部分上至少具有耦合部分,該耦合部分具有第二外圍表面和在該第二外圍表面上的凹陷,該第二外圍表面具有直徑,其中該第二軸與第一軸相關地定位,使得該第二軸的軸線基本平行于該第一軸的軸線;以及 鎖簧,具有第一端和相對的第二端,該鎖簧包括 第一彎曲部分,用于形成具有內徑基本上等于該第一外圍表面的直徑的開口環,該第一彎曲部分具有從該內徑向內突出的突出部分;和 第二彎曲部分,用于形成具有內徑基本上等于該第二外圍表面的直徑的開口環,該第二彎曲部分具有從該內徑向內突出的突出部分,其中該第一彎曲部分與該第一軸的耦合部分可移動地嚙合,該第二彎曲部分與該第二軸的耦合部分可移動地嚙合,使得允許該鎖簧相對于該第一和第二軸其中至少之一在第一旋轉方向上以及在相對的第二旋轉方向上旋轉,并且其中 當該折疊設備在該第一位置操作時,該第一彎曲部分的該突出部分嚙合在該第一軸的耦合部分的凹陷中,以及該第二彎曲部分的突出部分以距該第二軸的耦合部分的凹陷一角距離而定位,使得允許該鎖簧圍繞該第二軸朝著該可折疊設備的第二位置以第一旋轉方向旋轉;以及 當該可折疊設備在該第二位置操作時,該第二彎曲部分的突出部分也變得嚙合在第二軸的耦合部分的凹陷中。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可折疊電子設備,其中該第一彎曲部分的突出部分和該第二彎曲部分的突出部分相對于各個凹陷來確定形狀,使得當該第一彎曲部分的突出部分嚙合在該第一軸的耦合部分的凹陷中以及當該第二彎曲部分的突出部分嚙合在該第二軸的耦合部分的凹陷中時,以第一方向圍繞第一軸比圍繞第二軸旋轉該鉸鏈需要較小的力。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折疊電子設備,其中當該第一彎曲部分的突出部分嚙合在該第一軸的耦合部分的凹陷中以及當該第二彎曲部分的突出部分嚙合在該第二軸的耦合部分的凹陷中時,以第二方向圍繞第二軸比圍繞第一軸旋轉該鉸鏈需要較小的力。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折疊電子設備,其中當該第一彎曲部分的突出部分嚙合在該第一軸的耦合部分的凹陷中,同時該第二彎曲部分的突出部分與該第二軸的耦合部分的凹陷間隔開時,該第二彎曲部分的環被放大,使得該環的內徑比該第二外圍表面的直徑較大,并且以第一或者第二方向圍繞第二軸比圍繞第一軸旋轉該鉸鏈需要較小的力。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折疊電子設備,其中當該第二彎曲部分的突出部分嚙合在該第二軸的耦合部分的凹陷中,同時該第一彎曲部分的突出部分與該第一軸的耦合部分的凹陷間隔開時,該第一彎曲部分的環被放大,使得該環的內徑比該第一外圍表面的直徑較大,并且以第一或者第二方向圍繞第一軸比圍繞第二軸旋轉該鉸鏈需要較小的力。6.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可折疊電子設備,其中該鎖簧是基本平面的,其限定一個平面,使得該第一和第二彎曲部分基本位于該平面內。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折疊電子設備,其中該第一設備部分具有用于附接該第一軸的第一端和相對的第二端,該第二設備部分具有用于附接該第二軸的第一端和相對的第二端,并且其中當該可折疊設備在該第一位置操作時,該第一設備部分的第一端與該第二設備部分的第一端相鄰。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可折疊電子設備,其中該可折疊設備在該第二位置操作時,該第一設備部分的第一端與該第二設備部分的第一端間隔開。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可折疊電子設備,其中 該第一設備部分具有布置在第一和第二端部之間的第一平面內的一個或多個設備部件;以及 該第二設備部分具有布置在第一和第二端部之間的第二平面內的一個或多個設備部件,并且其中當該可折疊設備在該第一位置操作時,該第一平面基本上平行于該第二平面。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可折疊電子設備,其中當該可折疊設備在該第二位置操作時,該第一平面基本上垂直于該第二平面。11.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可折疊電子設備,其中 當該可折疊設備在該第一位置操作時,該可折疊設備...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A·珀爾科南,
申請(專利權)人:核心無線許可有限公司,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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