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專利技術提供船舶的復原力恢復裝置,該船舶的復原力恢復裝置的特征在于,在形成船舶船底的空艙的最下層的水密甲板上具備能夠遠距離打開的海水導入裝置。由此在船舶的船側外板等破損,海水進入到船內的情況下,打開在最下層的水密甲板上具備的海水導入裝置,由此能夠將進入到船內的海水導入空艙,故能夠使作為通常巨大的備用浮力的空艙作為一種海水壓艙箱發揮作用,能夠使船舶的復原力得到恢復。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專利技術涉及船舶的復原力恢復裝置及具備該裝置的汽車運輸船,該船舶的復原力恢復裝置用于確保船舶損傷時的復原性。
技術介紹
謀求用于確保船舶損傷時的復原性的對策。例如,客船等具有多個區域的船體為了限制損傷時的浸水量而確保復原性,提案 了一種設有排水部(Water Trap)的構造,該排水部的構成為具備用于將相鄰的區域隔開的壁要素即能夠支承規定荷重且具有耐火性的主壁要素;與主壁要素共同形成用于將相鄰區域隔開的壁且位于主壁要素的下方、內部不充填液體的具有耐火性的附加要素。并且,附加要素在隔斷相鄰的區域間的加熱氣體移動的同時,在相鄰區域的一方進入了海水時,允許海水向相鄰區域的另一方移動(例如,專利文獻I)。根據該專利文獻I記載的排水部,在因船體損傷海水浸入到相鄰區域的一方的情況下,通過排水部海水也進入其它的區域。由此,成為使船體內部的多個區域浸水的狀態,從而能夠抑制船體繞軸的旋轉力矩,提高船體的復原性能。但是,在汽車運輸船等應用所述的排水部的情況下,存在如下問題(a)需要在車輛裝載區域內設置多個隔壁(水密隔壁),受區域的限制;(b)必須在車輛裝載甲板間通過水密滑動門等將區域隔開;(C)由于將車輛裝載區域隔開導致增加物量,成本提高;(d)由于將車輛裝載區域隔開導致增加物量,船體重量增加(L/W增);(e)由于將車輛裝載區域隔開而導致建造時的作業效率下降;(f)由于將車輛裝載區域隔開而造成船員的作業效率下降;(g)發生車輛裝載限制,減少裝載臺數等。另一方面,在不采取任何對策的情況下,存在如下問題。為了確保汽車運輸船等在損傷的復原性,增大GoM (橫向穩心高度)的要求值,如果增大GoM的要求值,則在運航時受到車輛的理艙限制,當受車輛的理艙限制時,操作的空間變小。或者,存在如下問題,為了確保損傷時的復原性,需要重心下降用的壓艙物,汽車運輸船等減少車輛裝載臺數。另外,還提案了一種裝置,附加船底的平的主船體、和在該主船體的船底下部具有海水出入的壓力傳遞打開孔和排出空氣的放氣管的浸水槽外部船殼,構成浸水槽輔助船體,在主船體的船底下部和浸水槽輔助船體的內部間設置接合固定船脊骨(深龍骨),通過起到以目前的船舶理論為基礎的船的功能的主船體和實現包含新概念的船的防止翻轉功能的浸水槽輔助船體形成(構成),由此,外觀上看重心向下部移動,從而不容易翻轉(例如,專利文獻2)。但是,專利文獻2記載的裝置與設置了重心下降用的壓艙物的裝置實質上相同,存在車輛裝載臺數減少等問題。專利文獻I :(日本)特開2004 - 9950號公報專利文獻2 :(日本)特開平7 - 304490號公報
技術實現思路
本專利技術是為解決上述問題點而提案的,其以提供船舶的復原力恢復裝置及具備該裝置的汽車運輸船為目的,該船舶的復原力恢復裝置在船底附近具有巨大的空艙(管空間)等備用浮力,有效利用該空艙(管空間)等,確保船舶損傷時的復原力。本專利技術是為解決所述目前的課題而開發的,權利要求范圍記載的各專利技術作為船舶的復原力恢復裝置及具備該裝置的汽車運輸船,分別采用了一下闡述的各裝置。(I)第一方面專利技術的船舶的復原力恢復裝置,其特征在于,在船舶船底的空艙上的最下層水密甲板上具備能夠遠距離打開的海水導入裝置。(2)第二方面專利技術的船舶的復原力恢復裝置在第一方面專利技術的船舶的復原力恢復裝置的基礎上,其特征在于,所述海水導入裝置具備 開設在所述水密甲板的舷側附近的海水導入孔、堵塞所述海水導入孔的下面的水密門、 打開所述水密門的水密門打開裝置。(3)第三方面專利技術的船舶的復原力恢復裝置在第一方面專利技術的船舶的復原力恢復裝置的基礎上,其特征在于,所述海水導入裝置具備開設在所述水密甲板的舷側附近的海水導入孔、以圍住所述海水導入孔的方式設于所述水密甲板的下面的水密箱、開設在所述水密箱的側面的第二海水導入孔、堵塞所述第二海水導入孔的水密門、打開所述水密門的水密門打開裝置。(4)第四方面專利技術的船舶的復原力恢復裝置在第二或三方面專利技術的船舶的復原力恢復裝置的基礎上,其特征在于,具備浸水檢測裝置,其設于所述水密甲板上;浸水顯示器,其顯示所述浸水檢測裝置檢測出了浸水;水密門操作器,其將用于打開所述水密門的操作信號輸出到所述水密門打開裝置。(5)第五方面專利技術的船舶的復原力恢復裝置在第四方面專利技術的船舶的復原力恢復裝置的基礎上,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船舶的非水密區域具備復原力監視控制裝置,所述浸水顯示器及所述水密門操作器設于所述復原力監視控制裝置。(6)第六方面專利技術的船舶的復原力恢復裝置在第五方面專利技術的船舶的復原力恢復裝置的基礎上,其特征在于,所述復原力監視控制裝置具備自動打開條件輸入端,其被輸入所述船舶的狀態;自動打開判定器,其基于來自所述浸水檢測裝置的檢測到浸水的信號和輸入到自動打開條件輸入端的所述船舶的狀態來判定是否自動打開所述水密門,在判定為自動打開的情況下,輸出將水密門打開的操作信號;手動/自動切換器,其選擇來自所述水密門操作器的操作信號及來自所述自動打開判定器的操作信號的任一個,將用于打開所述水密門的操作信號輸出向所述水密門打開>J-U ρ α裝直。 (7)第七方面專利技術的船舶的復原力恢復裝置在第五或六方面專利技術的船舶的復原力恢復裝置的基礎上,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空艙中具備水位計,并且,在所述復原力監視控制裝置中具備接受來自所述水位計的信號并顯示所述空艙內的海水高度的海水高度顯示器。(8)第八方面專利技術的船舶的復原力恢復裝置在第一方面專利技術的船舶的復原力恢復裝置的基礎上,其特征在于,所述海水導入裝置具有海水導入開閉閥,其設于所述空艙內;海水導入管,其與所述海水導入開閉閥連接且在所述水密甲板上開口,并且,所述海水導入裝置還具備浸水檢測裝置,其設于所述水密甲板上的所述水密門的附近;浸水顯示器,其顯示所述浸水檢測裝置檢測出了浸水;閥遠距離操作棒,其操作所述海水導入開閉閥;閥操作手柄,其設于所述閥遠距離操作棒的前端。(9)第九方面專利技術的船舶的復原力恢復裝置在第一方面專利技術的船舶的復原力恢復裝置的基礎上,其特征在于,所述海水導入裝置具有海水導入孔,其開設在所述水密甲板的舷側附近;水密箱,其以圍住所述海水導入孔的方式設于所述最下層的水密甲板的下面;第二海水導入孔,開設在所述水密箱的側面,所述海水導入裝置還具備浸水檢測裝置,其設于所述水密甲板上的所述水密門的附近;浸水顯示器,其顯示所述浸水檢測裝置檢測出了浸水。(10)第十方面專利技術的船舶的復原力恢復裝置在第一方面專利技術的船舶的復原力恢復裝置的基礎上,其特征在于,所述海水導入裝置是將設于所述水密甲板左右舷的多條排氣管連通的縱通連通管,其具備浸水檢測裝置,其設于所述水密甲板上的船側外板的附近;浸水顯示器,其顯示所述浸水檢測裝置檢測出了浸水。(11)第十一方面專利技術的船舶的復原力恢復裝置在第八 第十方面專利技術的船舶的復原力恢復裝置的基礎上,其特征在于,所述空艙內具備水位計,并且具備接受來自所述水位計的信號并顯示所述空艙內的海水高度的海水高度顯示器。(12)第十二方面專利技術的汽車運輸船,其特征在于,具備第一 第十一方面專利技術中的任一方面的船舶的復原力恢復裝置。權利要求范圍記載的各權利要求項專利技術的船舶的復原力恢復裝置及具備該裝置的汽車運輸船,由于采用上述的各專利技術,所以實現以下的效果。根據本申請的各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一種船舶的復原力恢復裝置,其特征在于,具備海水導入裝置,該海水導入裝置由與船舶船底的空艙上的最下層水密甲板連通并沿著船舶的左右舷而分別設于上下方向的排氣管構成,所述船舶具有多層所述水密甲板,所述排氣管的下端與所述最下層水密甲板連通,所述排氣管的上端延伸至多層所述水密甲板間,在船舶的外板損傷時,海水通過所述排氣管流入至所述空艙。
【技術特征摘要】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北村徹,谷正芳,大和邦昭,
申請(專利權)人:三菱重工業株式會社,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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