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專利技術公開了一種燈具(10),其特征在于,該燈具包括:至少一個彎曲件(100、200、310),其具有限定非平面型表面的多個間隔開部分(110、120、210、220),至少一個彎曲件由具有限定平面型構形的多個間隔開部分的構件經手工加工形成;以及,至少一個光源(26)或用于容納燈泡(28)的電插座,用于照亮至少一個彎曲件。(*該技術在2022年保護過期,可自由使用*)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技術總體上涉及一種燈具,更具體地,涉及一種燈具的曲線形態部、以及結合有該曲線形態部的燈具。
技術介紹
枝形吊燈典型由框架件形成,多個水晶或玻璃飾物自框架件垂懸,以提供整體裝飾外觀。飾物典型地安裝于金屬絲,金屬絲的一端具有掛鉤,其寬松地穿過水晶中的孔,而另一端也具有掛鉤,其穿過枝形吊燈框架中的孔。在這種配置中,飾物由金屬絲單獨地支撐并懸于框架件下方。授權給Lucas的美國專利No. 5,577,838披露了一種枝形吊燈框架,其具有在連接部處通過多個臂連接的第一框架件以及第二框架件。使連接部以塑性且不對稱方式變形,以使各框架件布置于在軸向遠離的平面中。在另一實施例中,使第一框架件與第二框架件(其間具有臂)轉動,離開由框架件限定的第一平面而進入大致橫切第一平面的第二平面。使臂與鎖定結構結合,該鎖定結構允許第一框架件和第二框架件維持處于限定碗狀外形的彈性變形形狀。在另一實施例中,通過臂與位于臂上的互接鎖定結構互相連接,使框架件保持處于彈性變形、承受應力的狀態。授權給Buyer的美國專利No. 7,101,065披露了用于安裝裝飾飾物的裝置及方法和具有該裝飾飾物的器具。裝飾飾物可以是例如珠子、水晶或寶石。裝置包括具有開口且開口具有內表面的框架、以及自框架伸出的至少一個飾物安裝桿,其中,將飾物安裝于安裝桿時,由安裝桿和開口內表面保持飾物。因此,針對用于形成燈具曲線形態部(contoured portions)的方法以及結合有該曲線形態部的燈具,本領域存在需求。
技術實現思路
本技術的一個方面,提供一種燈具,其包括至少一個彎曲件,其具有限定非平面型表面的多個間隔開部分,該至少一個彎曲件由具有限定平面型構形的多個間隔開部分的構件經手工加工形成;以及,至少一個光源或用于容納燈泡的電插座,用于照亮該至少一個彎曲件。根據第一方面的第二方面的燈具,其中,具有多個間隔開部分的所述至少一個彎曲件包括至少一個飾物藤蔓,該飾物藤蔓包括至少一個長莖和自所述至少一個長莖伸出的多個葉。根據上述第二方面的第三方面的燈具,其中,在該至少一個長莖中,該長莖的一部分分開成至少兩個部分,以及,包括在其間用于支撐裝飾元件的桿。根據該第二方面的第四方面的燈具,其中,該至少一個長莖包括多個分枝,該分枝自所述長莖伸出,用于支撐多個裝飾元件。根據上述第四方面的第五方面的燈具,其中,該多個分枝的一部分分開成至少兩個部分,以及,其中,該裝飾元件布置在分枝的分開部分之間。根據上述第二方面的第六方面的燈具,其中,至少一個飾物藤蔓以一角度圍繞所述燈具的中心軸線(A)布置。根據上述第一至六方面的第七方面的燈具,其中,具有多個間隔開部分的所述至少一個彎曲件限定在至少兩個方向具有曲線形態的表面(a surface having a contour)。根據上述第一至六方面的第八方面的燈具,其中,具有所述多個間隔開部分的所述至少一個彎曲件限定在X方向、Y方向以及Z方向具有曲線形態的表面。根據上述第一至六方面的第九方面的燈具,其中,至少一個彎曲件限定大致碗狀構形。根據第一至六方面的第十方面的燈具,其中,使至少一個彎曲件在彎曲件的第一端與彎曲件的第二端之間懸垂。根據第一至六方面的第十一方面的燈具,進一步包括多個裝飾元件,其附加于多個間隔開部分。根據第十一方面的第十二方面的燈具,其中,所述裝飾元件包括珠子和水晶中的至少一種。另外一方面,本技術提供了一種用于形成燈具的方法。該方法包括獲得至少一個可彎曲件,其具有限定大致平面型構形的多個間隔開部分;用手彎曲該至少一個可彎曲構件,使得間隔開部分限定非平面型表面;以及,將該至少一個彎曲件與至少一個光源或用于容納燈泡的電插座連接,用于照亮該彎曲構件。以及,本技術提供了一種燈具,其包括至少一個具有限定非平面型表面的多個間隔開部分的彎曲件,該至少一個彎曲件由具有限定平面型構形的多個間隔開部分的構件用手加工而形成;以及至少一個光源或用于容納燈泡的電插座,用于照亮至少一個彎曲件。進一步,本技術提供一種用于燈具的飾物藤蔓。飾物藤蔓包括至少一個長莖和自至少一個長莖伸出的多個葉、以及附加于至少一些葉和附加于莖的多個裝飾元件。以及進一步,本技術還提供一種燈具,其包括多個上述飾物藤蔓、以及用于照亮多個飾物藤蔓的至少一個光源或用于容納燈泡的電插座。附圖說明下面參照附圖對多個實施例進行詳細描述,根據下文的描述,本技術的這些以及其它的目的和優點將更為明了,附圖中圖I是根據本技術的方面構造為枝形吊燈的燈具的正視圖;圖2是圖I所示燈具部分去除后的正視圖;圖3是根據本技術方面的圖I所示飾物藤蔓之一的放大平面圖;圖4是圖3所示飾物藤蔓中裝飾元件之一的側視圖;圖5是圖3所示飾物藤蔓的一部分放大圖;圖6是圖3所示飾物藤蔓中另一裝飾元件的側視圖;圖7是沿圖5中線7-7的剖視圖;圖8是根據本技術方面的圖I所示另一飾物藤蔓的放大平面圖;圖9是圖8所示飾物藤蔓的一部分的放大圖;圖10是圖I所示燈具的底視圖;圖11是根據本技術方面的燈具一部分的另一實施例的側視圖;以及圖12是根據本技術方面用于形成燈具一部分的方法的流程圖。具體實施方式圖I圖示根據本技術方面的燈具10的一種實施例,其中燈具可以構造為枝形吊燈。在這種圖示的實施例中,燈具10可以包括上部20和下部30。上部20通常可以包括上端飾或冠冕部22、多個鏈24、以及多個光源26。光源可以包括由燭形物27和燈泡28構成的燭狀光源。下部30通常可以包括籃筐32和下端飾34。雖然圖示的燈具可以包括圍繞燈具布置的八個燭狀光源,但應當理解,燈具可以構造有八個以上或八個以下的燭狀光源。如圖2所示,燈具10可以包括支柱或中心支撐件40,中心支撐件40具有上端部42和下端部44。底部中心板46與中心支撐件40的下端部44可操作方式連接。多個臂50可以自中心板46徑向向外延伸并且支撐光源26,諸如燭燈(光源)和/或其他零部件。例如,臂50的末端部52可以支撐光源,而近端部54可以可操作方式連接于中心板46。底部中心板可以是板、碟、環或者任何其他適當的連接件。在有些實施例中,可以將罩48置于中心板之上或周圍,以從視覺上隱藏中心板。燭臺29或其他杯狀裝飾物圍繞燭燈(光源)的基部。燭臺以及他裝飾件不是必須的,而且,如果有的話,其可以是任何合適的形狀或構形。如圖I所示,水晶36可以用金屬絲自臂50垂懸。圖3圖示根據本技術方面的飾物藤蔓100的一種實施例,飾物藤蔓100適合用作燈具10中的鏈24 (圖I)。例如,如下文具體描述,飾物藤蔓100首先可以由平面型構件形成,然后用手加工形成,以具有諸如彎曲并橫跨在燈具10相對端之間的曲線形態(contour),如圖I中所示。在這種圖示的實施例中,飾物藤蔓100包括長莖110以及自長莖110伸出的多個葉120。多個裝飾元件140以及裝飾元件150附加于至少一些葉120以及附加于長莖110。裝飾元件140可以具有大致平坦的背面,使其可操作方式附加于葉120的大致平坦正面。例如,如圖4所示,可以采用雙面膠粘泡沫圓片142將裝飾元件的背面附加于葉的正面。參照圖5,葉120包括周緣122,而裝飾元件140包括周緣142,周緣142通常與其所附著葉120的周緣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一種燈具(10),其特征在于,該燈具包括:至少一個彎曲件(100、200、310),其具有限定非平面型表面的多個間隔開部分(110、120、210、220),所述至少一個彎曲件由具有限定平面型構形的多個間隔開部分的構件由手工加工形成;以及至少一個光源(26)或用于容納燈泡(28)的電插座,用于照亮所述至少一個彎曲件。
【技術特征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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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羅斯林·J·揚多,
申請(專利權)人:舍恩伯克世界照明公司,
類型:實用新型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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