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相關申請的交叉引用本PCT專利申請根據35U.S.C.119(e)的規定要求于2010年4月29日提交的專利序列號為61329253、標題為“Method?and?Apparatus?for?Variable?Medical/Surgical/Diagnostic?Rigid?Radiolucent?Patient?Positioning”的美國臨時申請,2009年5月12日提交的美國實用專利申請號為12464456、標題為“ANAPPARATUS?FOR?MOUNTING?AN?ANATOMICAL?POSITIONER?ON?A?PATIENT?CARE?PLATFORM”,以及根據35USC.111(a)的規定于2011年4月29日提交的申請號為13098293、標題為“Apparatus?for?Radiolucent?Patient?Positioning?and?Method?ofUsing?the?Apparatus”的的優先權權益。這些臨時專利申請和專利申請的內容在此以引用方式納入本文。聯邦資助研發不適用。參考序列表、表或電腦列表附錄不適用。版權通知本專利文件的一部分披露內容包括受版權保護的材料。版權所有人不反對任何人復制在專利與商標局中公開的專利文件或專利披露信息、專利資料或記錄,但保留所有版權。
本專利技術的一個或多個實例通常涉及醫療設備,尤其是涉及剛性的身體定位裝置。 >
技術介紹
就準確診斷而言,射線照相過程中的椎骨顯影(包括但不限于X光,熒光屏檢查,CT等)必須準確。通常情況下,患者的肩膀會遮掩頸椎骨的側面成像。這個射線照相顯影是通過固定患者肩部的尾部移位(朝向腳的方向)來優化的,最好是不干涉頭頸部固定。通常,臨床醫生目前所采用的實現頸部顯影準確定位的傳統方法包括在實況射線照相過程中對患者頭頸部進行明顯定位和處理,或者對患者的臂部和肩部進行定位和操控。當定位這些結構時,會給頭頸的固定結構帶來風險。通常情況下,從業者很關心加重任何現有損傷的風險。頸椎損傷是最容易被忽視的嚴重損傷,頸椎損傷對患者和醫生可能有很重要的含義。急診室里約5-10%因機動車事故或摔倒而致昏迷不醒的患者的頸椎都出現了嚴重損傷。運動場上多半的災難性傷病都是頸椎損傷。頸椎損傷可能會是災難性的損傷,據估計,在美國,頸椎損傷每年會致6000人丟失性命,致5000人四肢癱瘓。頸椎的標準骨骼由7塊通過椎間盤分離且通過復雜的韌帶網絡相連的頸椎骨組成。這些韌帶使各塊骨頭作為一個單元來工作。頸椎損傷最佳地根據幾種損傷機制進行分類。這些損傷機制包括屈曲性損傷,屈曲旋轉性損傷,伸展性損傷,伸展旋轉性損傷,垂直壓縮性損傷,側屈性損傷和可能導致齒狀突骨折及環枕關節脫位的未準確理解的機制。以下為現有技術下的具體實例,該實例以期在進一步教育讀者在先前技術的其它方面有所幫助,但并不是指將本專利技術或本專利技術的任何實施方式限制為本專利申請書所規定的、暗示的或推斷的應用。在教育背景下,通常有助于認識到先前技術的另一方面是,由于進一步復雜化的危險隨時會發生,對于疑似患有頸椎損傷的患者來說,司空見慣的和所接受的運輸協議要求把患者仰臥固定在帶有帶半剛性護頸圈的背板或長板上,由橫跨額頭的各種帶子來支撐頭頸,同時通過沙袋或各種泡沫或其它形式的塊、三角形物體、襯墊、頸圈等的定位來從側面固定患者的頭頸。除了捆扎頭部外,最好對肩膀和骨盆也進行捆扎,以防頸部變成身體旋轉的中心。通常會把頸椎固定起來,直到該區域內的損傷消除。通常還會把患者的頸部固定起來,直到在放射室內可以看到完整的頸椎骨。如果患者是頭部受損,則通常會對頸椎采取預防措施,直到射線照相顯示完全排除了脊柱損傷。頸椎射線照相幾乎是急診室里的常規做法,然而,頸椎射線照相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據認為,大約85-90%的頸椎損傷在射線照相側視圖里比較明顯,是臨床上最有用的視圖。技術上可接受的側視圖通常顯示,這七塊椎體和脊柱頸胸段、C7-T1間隙,使C7和T1的排列變得可視化。然而,高達20%的骨折被認為在平片照相丟失。據認為,丟失或忽略頸椎骨折、半脫位或脫位損傷的最常見原因為頸椎射線照相技術不夠成熟。通常,成功的標準之一就是能夠獲得所有視圖并且可以看到所有椎骨。人們可以想到,未完全顯現這些區域可能會導致患者更高的發病率和對急診醫生的醫療事故訴訟。以下為先有技術下的具體實例,該實例以期在進一步教育讀者在先前技術的其它方面有所幫助,但并不是指將本專利技術或本專利技術的任何實施方式限制為本專利申請書所規定的、暗示的或推斷的應用。在教育背景下,通常有助于認識到先前技術的另一方面是,據認為,在射線照相期間,7塊椎骨和C7-T1連接處是不可見的,手臂損失是不存在的,手臂牽引可能會有助于在側位片上看到這7塊頸椎骨。手臂牽引會影響肩膀的移位,從而減輕肩膀所造成的射線照相偽影,射線照相偽影會遮掩最佳的可視化。然而,牽引通常是由職員在患者的手臂上直接實施的,或者是使用帶或繃帶來牽拉患者的手臂,這就意味著這些職員在射線照相期間必須在場,并且會受到射線的輻射。如果手臂未損傷,射線側向掃描通常是在一只手臂伸過頭部的情況下(通常稱為“游泳者視圖”)進行的。這個技術可以使頸椎具有充分的可視化。從業者高度重視最初損傷的外傷情況,以避免手臂通常發生的受傷和骨折。此外,由于在放射診斷期間,必須用沫泡或沙袋把患者的頭頸完全固定起來,出于射線診斷的目的,對肩膀進行推拉或按壓的措施都不利,因為這些措施會干涉必要的固定裝置,而可能進一步損傷患者。以下為先有技術下的具體實例,該實例以期在進一步教育讀者在先前技術的其它方面有所幫助,但并不是指將本專利技術或本專利技術的任何實施方式限制為本專利申請書所規定的、暗示的或推斷的應用。在教育背景下,通常有助于認識到先前技術的另一方面是,當一些研究在把磁共振成像用作平片和CT掃描的附件時,廣泛可用性的缺乏和磁共振成像所需要的相對漫長的時間就限制了其在急性調整期的有效性。通常考慮的另一個方面是,帶金屬元件的急救設備可能在磁共振成象所產生的磁場內不能正常運作。對通氣患者的磁共振掃描通常是件艱苦的任務,往往需要使用特殊的非鐵磁性設備。通常,出于診斷的目的,對疑似頸椎骨半脫位的患者進行磁共振成像在許多情況下都是不切實際的。以下為先有技術下的具體實例,該實例以期在進一步教育讀者在先前技術的其它方面有所幫助,但并不是指將本專利技術或本專利技術的任何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技術特征摘要】 【專利技術屬性】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2010.04.29 US 61/329,2531.一種設備,其包括:
第一患者定位裝置,其包括:
牽引器,其包括第一端,所述第一端可操作以接合患者的肩膀區域;
連桿,所述連桿與所述牽引器的第二端靠近相連,其中,連桿的縱向
軸線近似垂直于包含所述牽引器的平面;
第一軌道;
可變的定位組件,所述可變的定位組件可移動地與上述連桿相連,以
在距所述可變的定位組件的已調整的距離處夾緊所述牽引器;所述可變的
定位組件可移動地與第一軌道相連,以在沿著第一條軌道的長度的已調整
的距離處夾具所述可變的定位組件;
第二軌道;
軌道引導滑梭,所述軌道引導滑梭與第二軌道可移動地相連,并且可
以對所述軌道引導滑梭進行操作,以把所述軌道引導滑梭固定在沿著第二
軌道的某一位置處,可把所述軌道式梭子與第一軌道相連,其中第一軌道
近似垂直于第二條軌道;
夾緊機構,所述夾緊機構與第二軌道相連,并且可以對所述夾緊機構
進行操作,以與患者身體下面的扁平結構平行地固定第二軌道,其中,牽
引器是可操作的,以被定位成在第一患者定位裝置近端接合患者的肩膀區
域,并被拉動到并且固定在患者的肩膀區域已進行尾部移位的某一位置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可以對所述牽引器進行
進一步操作,以接合患者的肩鎖關節并對肩鎖關節進行尾部移位。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牽引器的第一端是
剛性的并且包括拱形物。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剛性牽引器進一步
包括沿著所述拱形物內彎道分布的增厚邊。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牽引器進一步包含
可透放射線材料。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可以進一步對所述可變
定位組件進行操作,以在圍繞所述縱向軸線的調整后的角度處夾緊所述牽
\t引器。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軌道引導滑梭進一
步包含制動機構,可以對所述制動機構進行操作,以在沿著第二軌道的某
個位置處固定所述軌道引導滑梭。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動機構進一步包
含從固定位置處釋放所述軌道引導滑梭的觸發器。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可以對所述牽引器進行
進一步操作,以對患者的肩膀區域進行尾部移位,從而在不移動患者的情
況下便于患者的頸椎結構的側面射線照相可視化。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設備進一步包括第
二患者定位裝置,第二患者定位裝置包括第一患者定位裝置的鏡像,第二
患者定位裝置與扁平結構相連,其中第二患者定位裝置可操作以接合遠離
第一患者定位裝置的患者的另一肩膀區域。
11.一種設備,其包括:
第一患者定位裝置,其包括:
牽引器,其包括大致筆直的部分,所述筆直部分其第一端上與拱形物
的臂端相連;所述拱形物可操作以將患者的肩膀區域接合在所述拱形物內;
牽引器進一步包括可透放射線材料;
連桿,所述連桿與所述牽引器的第二端靠近相連,其中,連桿的縱向
軸線近似垂直于包含所述牽引器的平面;
第一軌道;
可變定位裝置,其包括第一夾緊機構和第二夾緊機構,第一夾緊機構
可移動地與所述連桿相連,以在距所述可變定位組件的已調整的距離處、
以關于所述縱向軸線的已調整角度對所述牽引器進行夾緊;第二夾緊機構
可移動地與第一軌道相連,以在沿著第一軌道的長度上、在已調整的距離
處對所述可變定位組件進行夾緊;
第二軌道;
軌道引導滑梭,其包括制動機構,所述軌道引導滑梭可移動地與第二
軌道相連,其中,可以對所述制動機構進行操作,以使所述軌道引導滑梭
沿著第二軌道的長度進行移動,并且在沿著第二軌道的某個位置處對所述
軌道引導滑梭進行固定;所述軌道引導滑梭與第一軌道相連,其中,第一
\t軌道近似垂直于第二軌道;
夾緊機構,所述夾緊機構與第二軌道相連,可以對所述夾緊機構進行
操作,以與其下方的扁平結構及患者的冠狀平面平行地固定第二軌道,其
中,可以對所述牽引器進行操作,以將其定位成在第一患者定位裝置近端
接合患者的肩膀區域,并將其夾緊在位;可以對軌道引導滑梭進行操作,
使其移動以拉動所述牽引器,并使其被固定在已對患者的肩膀區域進行尾
部移位的位置處。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可以對所述牽引器進
行進一步操作,以接合患者的肩鎖關節并對肩鎖關節進行尾部移位。
13.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牽引器是剛性的,
并且進一步包括沿著所述拱形物內彎道分布的增厚邊。
14.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動機構進一步
技術研發人員:M·坎帕尼亞,
申請(專利權)人:MD設計有限責任公司,M·坎帕尼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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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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