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
本專利技術涉及,更特定地,涉及能夠使用來自外部電源的電カ對所搭載的蓄電裝置進行充電的車輛的充電控制。
技術介紹
近年來,作為有益于環境的車輛,搭載蓄電裝置(例如二次電池、電容器等)并使用通過蓄積于蓄電裝置中的電カ產生的驅動カ來行駛的車輛受到注目。這樣的車輛包括例如電動汽車、混合動カ汽車、燃料電池車等。而且,提出了通過發電效率高的商用電源對搭載于這些車輛的蓄電裝置進行充電的技木。在混合動カ車中,與電動汽車同樣地,也已知有能夠從車輛外部的電源(以下,也僅稱為“外部電源”。)對車載的蓄電裝置進行充電(以下,也僅稱為“外部充電”。)的車輛。例如,已知能夠通過以充電電纜連接設置于住宅的插座與設置于車輛的充電ロ、進行從一般家庭的電源對蓄電裝置充電的所謂的“插電式混合動カ車”。由此,能夠期待提高混合動力汽車的燃料經濟性。日本特開2009-033265號公報(專利文獻I)公開了如下結構:在能夠進行外部充電的車輛中,經由充電ロ,在車輛與外部電源之間以及車輛與車輛之間,通過電カ線通信(Power Line Communication:PLC)進打f目息傳遞。現有技術文獻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2009-033265號公報專利文獻2:國際公開第2011/077505號小冊子
技術實現思路
專利技術要解決的問題在進行外部充電的情況下,在車輛與充電電纜之間或者車輛與外部電源之間進行信號的授受,對車輛傳遞可從外部電源送電的充電電カ容量和/或充電電纜的額定電流等信息。車輛基于所傳遞來的信息進行充電的開始/停止以及充電電カ的控制。關于這樣的信息傳遞,有時使用來自充電電纜或者外部電源的導頻信號來 ...
【技術保護點】
【技術特征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1.一種車輛,能夠使用從外部電源裝置(500、500A)由電カ電纜(400、400A)傳遞來的電力,進行所搭載的蓄電裝置(110)的充電,該車輛具備: 接入ロ(220),其用于連接所述電カ電纜(400、400A); PLC通信部(230),其構成為能夠經由所述電カ電纜(400、400A)的電カ線(440),在與所述外部電源裝置(500、500A)之間進行電カ線通信;以及 控制裝置(300),其用于控制所述蓄電裝置(110)的充電工作, 所述電カ電纜(400)或所述外部電源裝置(500A)包括切換裝置(430、540),該切換裝置用于對從所述外部電源裝置(500、500A)向所述車輛(100)的電カ的供給和切斷進行切換, 與所述電カ電纜(400、400A)被連接于所述接入口(220)相應地,所述控制裝置(300)開始從所述PLC通信部(230)向所述外部電源裝置(500、500A)發送信號,在沒有接收到從所述外部電源裝置(500、500A)向所述PLC通信部(230)的送信信號的情況下,在將所述切換裝置(430、540 )切換成能夠從所述外部電源裝置(500、500A)向所述車輛(100 )供給電カ的狀態之后,從所述PLC通信部(230 )向所述外部電源裝置(500、500A)再次發送所述信號。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其中, 所述控制裝置(300),在所述電カ電纜(400、400A)被連接于所述接入口(220)的情況下,在使來自所述切換裝置(430、540)的導頻信號的電位變為第I電位之后,開始由所述PLC通信部(230)發送信號。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其中, 所述送信信號是來自所述外部電源裝置(500、500A)的對從所述PLC通信部(230)向所述外部電源裝置(500、500A)發送的所述信號的響應, 所述控制裝置(300),在接收到所述送信信號的情況下,使所述導頻信號的電位變為比所述第I電位低的第2電位而將所述切換裝置(430、540)切換成能夠從所述外部電源裝置(500.500A)向所述車輛(100)供給電カ的狀態,并且基于來自所述外部電源裝置(500、500A)的通信信息執行充電工作。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其中, 所述送信信號是來自所述外部電源裝置(500、500A)的對從所述PLC通信部(230)向所述外部電源裝置(500、500A)發送的所述信號的響應, 所述控制裝置(300),在沒有接收到所述送信信號的情況下,中斷由所述PLC通信部(230)發送信號,在使所述導頻信號的電位變為比所述第I電位低的第2電位而將所述切換裝置(430、540)切換成能夠從所述外部電源裝置(500、500A)向所述車輛(100)供給電カ的狀態之后,執行由所述PLC通信部(230 )再次發送信號。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其中, 所述控制裝置(300),在接收到來自所述外部電源裝置(500、500A)的對從所述PLC通信部(230)再次發送的所述信號的響應的情況下,基于來自所述外部電源裝置(500、500A)的通信信息執行充電工作。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其中, 所述控制裝置(300),在沒有接收到來自所述外部電源裝置(500、500A)的對從所述PLC通信部(230)再次發送的所述信號的響應的情況下,停止由所述PLC通信部(230)發送信號。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輛,其中, 所述控制裝置(300),在沒有接收到來自所述外部電源裝置(500、500A)的對從所述PLC通信部(230)再次發送的所述信號的響應的情況下,基于所述導頻信號的振蕩狀態執行充電工作。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輛,其中, 所述控制裝置(300),在沒有接收到來自所述外部電源裝置(500、500A)的對從所述PLC通信部(230)再次發送的所述信號的響應的情況下,將處于不能在所述車輛(100)與所述外部電源裝置(500、500A)之間執行PLC通信的狀態的情況通知給用戶。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其中, 所述車輛(100 )構成為能夠將來自所述蓄電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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