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pounds shown in the following formula (1).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化合物、有機電致發光元件用材料、有機電致發光元件和電子設備
本專利技術涉及新型化合物、有機電致發光元件用材料、有機電致發光元件、和電子設備。
技術介紹
磷光有機EL元件的發光效率的提高、低電壓化和長壽命化為普遍性的課題,開發了各種材料。已知具有芳香族六元環與五元環交替重復稠合的稠環結構的化合物可用作磷光有機EL元件的發光層的主體材料(例如專利文獻1)。專利文獻1中記載了具有依次稠合有苯環-含氮五元環-苯環-含氮五元環-苯環-含硫五元環-苯環的結構的化合物(權利要求1)(以下稱作專利文獻1中記載的化合物)。現有技術文獻專利文獻專利文獻1:WO2014/142467A1
技術實現思路
對于磷光有機電致發光用的主體材料而言,以往的材料大多相比電子更容易流通空穴。由此,難以進行電荷的平衡調整,在壽命方面存在問題。本專利技術的目的為提供作為磷光有機電致發光元件用材料有用的新型化合物。本專利技術的另一目的為提供使用該化合物的有機電致發光元件。根據本專利技術的一個方案,提供以下的化合物、有機電致發光元件用材料、有機電致發光元件和電子設備。作為本專利技術的一個方案的化合物的特征在于,其為下述式(1)所示的化合物。[式(1)中,A1和A2各自獨立地為取代或未取代的成環碳數6~50的芳基、或者取代或未取代的成環原子數5~50的雜芳基。L1和L2各自獨立地為單鍵、取代或未取代的成環碳數6~60的亞芳基、或者取代或未取代的成環原子數5~50的亞雜芳基。X1~X8各自獨立地為CH、C(Ra)或N。*1~*4各自為形成單鍵的連接鍵。Y1~Y4之中的相鄰的任意兩個為分別與*1和*2形成單鍵 ...
【技術保護點】
下述式(1)所示的化合物,
【技術特征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2015.08.28 JP 2015-1685141.下述式(1)所示的化合物,式(1)中,A1和A2各自獨立地為取代或未取代的成環碳數6~50的芳基、或者取代或未取代的成環原子數5~50的雜芳基,L1和L2各自獨立地為單鍵、取代或未取代的成環碳數6~60的亞芳基、或者取代或未取代的成環原子數5~50的亞雜芳基,X1~X8各自獨立地為CH、C(Ra)或N,*1~*4各自為形成單鍵的連接鍵,Y1~Y4之中的相鄰的任意兩個為分別與*1和*2形成單鍵的C,其余的兩個各自獨立地為CH、C(Ra)或N,Y5~Y8之中的相鄰的任意兩個為分別與*3和*4形成單鍵的C,其余的兩個各自獨立地為CH、C(Ra)或N,Ra為取代基,在Ra存在有多個的情況下,各自相同或不同,選自存在的多個Ra中的兩個相互鍵合形成環或不相互鍵合形成環。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所述式(1)所示的化合物選自下述式(1-a)~(1-d)所示的化合物,式(1-a)~(1-d)中,A1、A2、L1、L2、X1~X8、Y1~Y8、*3和*4與所述式(1)中的定義相同。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所述式(1)所示的化合物為下述式(2)所示的化合物,式(2)中,A1、A2、L1、L2和*1~*4與所述式(1)中的定義相同,R1~R8各自獨立地為氫原子或取代基Ra,R11~R14之中的相鄰的任意兩個分別與*1和*2形成單鍵,其余的兩個各自獨立地為氫原子或取代基Ra,R15~R18之中的相鄰的任意兩個分別與*3和*4形成單鍵,其余的兩個各自獨立地為氫原子或取代基Ra,Ra與所述式(1)中的定義相同。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化合物,所述式(2)所示的化合物選自由下述式(3-1)和(3-4)~(3-6)所示的化合物組成的組。式(3-1)和(3-4)~(3-6)中,A1、A2、L1、L2、*3和*4與所述式(1)中的定義相同,R1~R8和R11~R18與所述式(2)中的定義相同。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化合物,所述式(3-1)所示的化合物選自由下述式(2-1)~(2-6)所示的化合物組成的組,式(2-1)~(2-6)中,A1、A2、L1和L2與所述式(1)中的定義相同,R1~R8和R11~R18與所述式(2)中的定義相同。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化合物,所述式(3-1)所示的化合物選自由所述式(2-2)~(2-4)和(2-6)所示的化合物組成的組。7.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化合物,所述式(3-4)或式(3-5)所示的化合物選自由下述式(2-19)~(2-30)所示的化合物組成的組,式(2-19)~(2-30)中,A1、A2、L1和L2與所述式(1)中的定義相同,R1~R8和R11~R18與所述式(2)中的定義相同。8.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化合物,所述式(3-6)所示的化合物選自由下述式(2-31)~(2-36)所示的化合物組成的組,式(2-31)~(2-36)中,A1、A2、L1和L2與所述式(1)中的定義相同,R1~R8和R11~R18與所述式(2)中的定義相同。9.如權利要求3~8中任一項所述的化合物,其中,R1~R8為氫原子。10.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化合物,所述式(3-1)所示的化合物為下述式(3-1-1)所示的化合物,式(3-1-1)中,A1、A2、L1、L2、*3和*4與式(1)中的定義相同,R15~R18與式(2)中的定義相同,選自R15、R17和R18中的任一個與*4形成單鍵。11.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化合物,所述式(3-4)和(3-5)所示的化合物分別為下述式(3-4-1)和(3-5-1)所示的化合物,式(3-4-1)和(3-5-1)中,A1、A2、L1、L2、*3和*4與式(1)中的定義相同,R15~R18與式(2)中的定義相同,選自R15、R17和R18中的任一個與*4形成單鍵。12.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化合物,所述式(3-6)所示的化合物為下述式(3-6-1)所示的化合物,式(3-6-1)中,A1、A2、L1、L2、*3和*4與式(1)中的定義相同,R15~R18與式(2)中的定義相同,選自R15、R17和R18中的任一個與*4形成單鍵。13.如權利要求1~12中任一項所述的化合物,其中,A1和A2各自獨立地為取代或未取代的成環碳數6~24的芳基、或者取代或未取代的成環原子數5~24且含有選自由氮原子、氧原子和硫原子組成的組中的1個以上的原子作為該成環原子的雜芳基。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化合物,其中,A1和A2中的所述取代或未取代的成環碳數6~24的芳基各自獨立地為取代或未取代的成環碳數10~24的稠芳基。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化合物,其中,A1和A2中的所述取代或未取代的成環碳數10~24的稠芳基各自獨立地為下述式(a1-1)或(a1-2)所示的化合物的一價殘基,式(a1-1)和(a1-2)中,R21~R36各自獨立地為氫原子或取代基Rb,在Rb存在有多個的情況下,各自相同或不同,選自存在的多個Rb中的兩個相互鍵合形成環或不相互鍵合形成環。16.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化合物,其中,A1和A2中的所述取代或未取代的成環碳數10~24的稠芳基各自獨立地選自由包含4個以上的環的稠環組成的組。17.如權利要求13~16中任一項所述的化合物,其中,A1和A2中的所述取代或未取代的成環原子數5~24且含有選...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工藤裕,水木由美子,河村昌宏,加藤朋希,伊藤裕勝,羽毛田匡,西前祐一,安瑪麗·沃勒布,
申請(專利權)人:出光興產株式會社,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日本,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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