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present disclosure relates to an energy absorbing underfloor body. A composite structural component and its arrangement are constructed to provide a multi-functional underfloor airframe resisting flight, operation and internal cargo loads. The multi-functional underfloor airframe can absorb energy when subjected to vertical compressive loads, such as those that may be applied in case of hard landing or crash. Composite structural components and their placement will not impose any parasitic weight on the aircraft, i.e. no additional energy absorption systems, structures or mechanisms are required, and they are lighter than metals. Composite structural members and the related parts of the layout of these composite structural components are designed to progressively collapse during the whole journey (or displacement) occurring when dynamic compressive loads are applied to structural members, and to work with anti-collision seats to mitigate the damage to passengers.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能量吸收地板下機體
本公開總體上涉及結構組件,更具體而言,涉及復合結構構件和用以形成復合多功能結構組件的這些結構構件的布置。
技術介紹
適合于地板下機體的結構組件被設計成承載飛機飛行載荷,諸如飛行甲板載荷、乘客艙室載荷和貨物保持載荷,并且通常配備有額外的能量吸收系統、結構或機構,以吸收壓縮載荷下的能量,諸如在硬著陸過程中或墜毀情況下。例如,在直升飛機(例如,旋翼飛機)(這種直升飛機通常具有較淺的地板下深度,經受高振動載荷,并且在硬著陸過程中或在墜毀情況下可能經受相當大的豎直沖擊)中,已經采用如下方案進行能量吸收:(i)可展開/可延伸能量吸收裝置;(ii)飛行器級氣囊系統;和(iii)基體結構的修改,諸如以能量吸收管、正弦波形狀梁、波紋形狀梁、余弦形狀梁和蜂窩狀芯部結構為特征的結構。這種能量吸收系統、結構或機構給飛機增加了寄生重量,提出了空間和結構完整性問題,并且已經增加了生產和/或維護成本。大多數軍用旋翼飛機具有金屬地板下機體結構,這些機體結構由橫截面形狀為“I”、“J”或“Z”的構架、框架和縱梁(還被稱為I字梁、J字梁和Z字梁),這些梁由金屬板或者高速機加工金屬坯料形成。為了節省重量和成本,在機體設計中越來越多地使用復合材料。由復合材料形成的結構由于它們的高強度重量比、良好的抗腐蝕性和壓縮載荷事件過程中的高比能吸收能力而比較有利。與金屬相比,復合材料通常較脆,并且在失效之前不會表現出塑性或高的延伸性。復合結構可以通過鋪設由嵌入在聚合物基體中的增強纖維構成的復合層片來形成。復合結構通常被設計成沿著增強纖維的長度傳輸載荷。來自于一個纖維的載荷可以傳遞至同一層 ...
【技術保護點】
1.一種用于飛機框架的復合結構構件,該復合結構構件包括:上蓋和下蓋,所述上蓋和所述下蓋均具有水平部分和豎直部分,所述上蓋的豎直部分和所述下蓋的豎直部分通過豎直腹板互連,所述豎直腹板具有小于所述上蓋和所述下蓋的豎直部分的蓋厚度的腹板厚度;以及加強件,該加強件位于所述豎直腹板的至少一側,所述加強件具有抵靠所述豎直腹板的所述一側定位的中間部分和遠離所述中間部分和所述豎直腹板延伸的兩個側部,所述加強件的頂端接近所述上蓋的水平部分定位,并且所述加強件的底端具有倒角邊緣。
【技術特征摘要】
2017.09.05 US 15/695,0521.一種用于飛機框架的復合結構構件,該復合結構構件包括:上蓋和下蓋,所述上蓋和所述下蓋均具有水平部分和豎直部分,所述上蓋的豎直部分和所述下蓋的豎直部分通過豎直腹板互連,所述豎直腹板具有小于所述上蓋和所述下蓋的豎直部分的蓋厚度的腹板厚度;以及加強件,該加強件位于所述豎直腹板的至少一側,所述加強件具有抵靠所述豎直腹板的所述一側定位的中間部分和遠離所述中間部分和所述豎直腹板延伸的兩個側部,所述加強件的頂端接近所述上蓋的水平部分定位,并且所述加強件的底端具有倒角邊緣。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結構構件,其中,一對加強件以背靠背的關系布置,所述豎直腹板位于所述一對加強件中的每個加強件的中間部分之間。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結構構件,其中,所述倒角邊緣形成所述加強件的兩個側部的底表面,所述底表面相對于所述下蓋的頂表面形成銳角,并且其中,所述銳角為大約30°到大約60°。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復合結構構件,該復合結構構件進一步包括壓潰配件,該壓潰配件具有位于所述加強件的頂端和所述上蓋的底表面之間的肩部,并且其中,所述壓潰配件的后頂部包括安置在所述上蓋的水平部分和豎直部分之間的半徑角部內的圓角半徑。5.一種用于能量吸收的結構布置,該結構布置包括:第一對基本平行的復合結構構件和第二對基本平行的復合結構構件,所述第二對基本平行的復合結構構件與所述第一對基本平行的復合結構構件正交地布置并相交,每個所述復合結構構件都具有通過豎直腹板互連的上蓋和下蓋,所述豎直腹板具有小于所述上蓋和所述下蓋的豎直部分的蓋厚度的腹板厚度;以及加強件,該加強件位于所述第一對基本平行的復合結構構件中的每個復合結構構件中的豎直腹板的至少一側,所述加強件具有抵靠所述豎直腹板的所述一側定位的中間部分和遠離所述中間部分和所述豎直腹板延伸的兩個側部,所述加強件的頂端接近所述上蓋的水平部分定位,并且所述加強件的底端具有倒角邊緣。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結構布置,其中,一對加強件以背靠背的關系布置,所述豎直腹板位于所述一對加強件中的每個加強件的中間部分之間。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結構布置,其中,所述倒角邊緣形成所述加強件的兩個側部的底表面,所述底表面相對于所述下蓋的頂表面形成銳角,并且其中,所述銳角為大約30°到大約60°。8.根據權利要求5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結構布置,該結構布置進一步包括壓潰配件,該壓潰配件具有位于所述加強件的頂端和所述復合結構構件的上...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D·R·盧丁,M·S·施陶費爾,A·布魯克巴斯,E·舒爾茨,
申請(專利權)人:波音公司,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美國,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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