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專利技術涉及廢水處理,具體涉及一種脫硫廢水處理系統及方法。
技術介紹
1、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工藝是火力發電廠等燃煤設施中廣泛應用的煙氣脫硫技術,該工藝通過將石灰石和水混合制成石灰石漿液,然后將煙氣通入裝有石灰石漿液的吸收塔中,利用石灰石中的氫氧化鈣與煙氣中的二氧化硫反應生成硫酸鈣,從而達到脫硫的目的。
2、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工藝產生的脫硫廢水,需要經過廢水處理系統處理之后排放。相關技術中,脫硫廢水處理工藝包括格柵處理、中和、沉降、絮凝、澄清等步驟,處理之后,污泥隨排泥泵排出,清水經檢測合格排放。在上述脫硫廢水處理工藝中,格柵處理為預處理,主要是去除廢水中的大塊固體雜質,但無法去除脫硫廢水中的固定顆粒,當脫硫廢水中固體顆粒含量較高時,容易造成管道和設備堵塞,影響系統的穩定性和可靠性。
技術實現思路
1、本專利技術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決相關技術中的技術問題之一。
2、為此,本專利技術的實施例提出一種脫硫廢水處理系統,通過旋流系統對脫硫廢水進行預處理,可以將脫硫廢水中的石膏等固體顆粒分離出來,從而降低固體顆粒造成管道和設備堵塞的幾率,提高脫硫廢水處理系統的穩定性和可靠性。
3、本專利技術實施例的脫硫廢水處理系統,包括旋流系統、廢水反應裝置和澄清裝置;所述旋流系統的進口用于連接吸收塔,所述旋流系統具有固體漿液口;所述廢水反應裝置具有廢水進口和廢水出口,所述廢水進口與所述旋流系統的出口連接;所述澄清裝置的進口與所述廢水出口連接,所述澄清裝置具有污泥
4、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旋流系統包括第一旋流裝置和第二旋流裝置;所述第一旋流裝置的進口用于連接吸收塔,所述第一旋流裝置具有第一頂流口和第一底流口;所述第二旋流裝置具有第二頂流口和第二底流口,所述第二旋流裝置的進口與所述第一頂流口連接;其中,所述第二頂流口形成所述旋流系統的出口,所述第一底流口和所述第二底流口形成所述固體漿液口。
5、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脫硫廢水處理系統還包括脫水皮帶,所述脫水皮帶設于所述第一旋流裝置的下側,以使所述第一底流口排出的固體漿液落入所述脫水皮帶上側,所述脫水皮帶具有固體排出端和液體排出端。
6、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澄清裝置包括澄清器和清水箱,所述澄清器的進口與所述廢水出口連接,所述澄清器具有所述污泥出口和清水出口,所述清水箱與所述清水出口連接,所述清水箱具有所述合格水出口和所述不合格水出口。
7、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清水箱內設有水質檢測儀。
8、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脫硫廢水處理系統還包括回流水箱,所述回流水箱的出口連接于所述吸收塔,所述液體排出端、所述第二底流口、所述不合格水出口中的至少一個與所述回流水箱的進口連接。
9、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廢水反應裝置包括依次連接的中和池、沉降池和絮凝池,所述中和池具有所述廢水進口,所述絮凝池具有所述廢水出口。
10、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旋流系統還包括第一廢水箱,所述第一廢水箱的進口與所述第一頂流口連接,所述第一廢水箱的出口與所述第二旋流裝置的進口連接。
11、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旋流系統還包括第二廢水箱,所述第二廢水箱的進口與所述第二頂流口連接,所述第二廢水箱的出口與所述廢水進口連接。
12、本專利技術實施例的脫硫廢水處理方法,采用上述任一實施例所述的脫硫廢水處理系統,所述脫硫廢水處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3、將所述吸收塔內的脫硫廢水輸送至所述旋流系統;
14、利用所述旋流系統對所述脫硫廢水進行分離以形成固體漿液和待處理廢水,所述固體漿液由所述固體漿液口排出,所述待處理廢水由所述旋流系統的出口輸送至所述廢水反應裝置;
15、利用所述廢水反應裝置對所述待處理廢水進行化學反應處理,以形成固液混合廢水,將所述固液混合廢水輸送至所述澄清裝置;
16、利用所述澄清裝置對所述固液混合廢水進行固液分離以形成污泥和濾液清水,所述污泥由所述污泥出口排出;
17、基于排放標準對所述濾液清水進行檢測,若所述濾液清水符合所述排放標準,將所述濾液清水通過合格水出口排出,若所述濾液清水不符合所述排放標準,將所述濾液清水通過所述不合格水出口排出。
18、本專利技術實施例的脫硫廢水處理系統,在對脫硫廢水進行化學反應處理之前,首先通過旋流系統對脫硫廢水進行預處理,將脫硫廢水中的石膏等固體顆粒分離出來,與相關技術中采用格柵處理過濾固體雜質的方式相比,可以降低固體顆粒造成管道和設備堵塞的幾率,提高脫硫廢水處理系統的穩定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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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種脫硫廢水處理系統(100),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脫硫廢水處理系統(100),其特征在于,所述旋流系統包括: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脫硫廢水處理系統(100),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脫水皮帶(4),所述脫水皮帶(4)設于所述第一旋流裝置(11)的下側,以使所述第一底流口(112)排出的固體漿液落入所述脫水皮帶(4)上側,所述脫水皮帶(4)具有固體排出端(41)和液體排出端(42)。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脫硫廢水處理系統(100),其特征在于,所述澄清裝置(3)包括澄清器(31)和清水箱(32),所述澄清器(31)的進口與所述廢水出口(231)連接,所述澄清器(31)具有所述污泥出口(311)和清水出口,所述清水箱(32)與所述清水出口連接,所述清水箱(32)具有所述合格水出口(321)和所述不合格水出口(322)。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脫硫廢水處理系統(100),其特征在于,所述清水箱(32)內設有水質檢測儀。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脫硫廢水處理系統(100),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回流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脫硫廢水處理系統(100),其特征在于,所述廢水反應裝置(2)包括依次連接的中和池(21)、沉降池(22)和絮凝池(23),所述中和池(21)具有所述廢水進口(211),所述絮凝池(23)具有所述廢水出口(231)。
8.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脫硫廢水處理系統(100),其特征在于,所述旋流系統還包括第一廢水箱(13),所述第一廢水箱(13)的進口與所述第一頂流口(111)連接,所述第一廢水箱(13)的出口與所述第二旋流裝置(12)的進口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脫硫廢水處理系統(100),其特征在于,所述旋流系統還包括第二廢水箱(14),所述第二廢水箱(14)的進口與所述第二頂流口(121)連接,所述第二廢水箱(14)的出口與所述廢水進口(211)連接。
10.一種脫硫廢水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采用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脫硫廢水處理系統(100),所述脫硫廢水處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技術特征摘要】
1.一種脫硫廢水處理系統(100),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脫硫廢水處理系統(100),其特征在于,所述旋流系統包括: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脫硫廢水處理系統(100),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脫水皮帶(4),所述脫水皮帶(4)設于所述第一旋流裝置(11)的下側,以使所述第一底流口(112)排出的固體漿液落入所述脫水皮帶(4)上側,所述脫水皮帶(4)具有固體排出端(41)和液體排出端(42)。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脫硫廢水處理系統(100),其特征在于,所述澄清裝置(3)包括澄清器(31)和清水箱(32),所述澄清器(31)的進口與所述廢水出口(231)連接,所述澄清器(31)具有所述污泥出口(311)和清水出口,所述清水箱(32)與所述清水出口連接,所述清水箱(32)具有所述合格水出口(321)和所述不合格水出口(322)。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脫硫廢水處理系統(100),其特征在于,所述清水箱(32)內設有水質檢測儀。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脫硫廢水處理系統(100),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回流水箱(5),所述回流水箱(5)的出...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高祥,樊佳敏,孫旭洋,魯曉帥,趙靖,王廣戌,常宏飛,
申請(專利權)人:內蒙古上都第二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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