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專利技術公開了一種可調式行車攝影裝置,其至少包括一機身、一攝影模塊及一調整卡榫,其中該調整卡榫是設于該攝影模塊的后方,該機身一側對應該調整卡榫處設有一調整孔及一固定單元,以供該調整卡榫可在該調整孔內作上下移動,并定位于該固定單元,藉由上述組件,特能提供該攝影模塊快速便捷調整其取景角度。(*該技術在2022年保護過期,可自由使用*)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技術是有關于一種可調式行車攝影裝置,特別是指一種可上下移動攝影模塊取景角度的行車攝影裝置。
技術介紹
開車發生車禍在所難免,發生車禍時如何降低自己責任,舉證他人違規的事實就很重要,因此行車記錄器銷售越來越好也是這個原因,1925年德國專利技術了行車自動記錄器,并從德語的回轉速度器(TACHOMETER)和記錄(GRAPHIK)等兩文字而演變成行車自動記錄器的名稱。傳統的行車記錄器為機械式紙盤型,可分別記錄兩個司機的工作時間內容,可記錄運轉時間、作業時間、休息時間、瞬間速度等信息記錄,70年代開始有電子式紙盤型,增加顯示屏幕、打印機、磁卡、卡片閱讀機等電子設備,現今已有不使用紙盤的數字電子式的行車記錄器,但前述的行車記錄器并非是市面上販賣的行車記錄器,而是類似飛機上的黑盒 子的裝置。美國聯邦法律未強制規定安裝行車記錄器,但對于商用駕駛有嚴格的規定,因此有許多公司為了記錄司機的駕駛狀況都自行安裝,不過去年豐田的汽車爆沖事件,讓美國針對行車記錄器提出立法規定,并在2012年將強制安裝行車記錄器。市面上販賣的行車記錄器不能稱為行車記錄器,只能稱為行車攝影設備,業界估去年創下10萬臺的銷售量,但相關單位說民眾自行安裝的行車攝影設備僅能作為事故左證,但不具有絕對的法律效力,判定責任歸屬仍賴警方鑒定。臺北市公共運輸處業務稽查科指出,法規中所謂“行車記錄器”,是強制裝設在公交車、游覽車上,記錄其開車與停車時刻、時速變化等信息,作為判斷大客車駕駛安全的依據。北市交通大隊則說,車禍現場處理時,行車錄像設備只能作為說詞的佐證,并無絕對法律效力,此與調閱監視攝影機差不多;官方此一說法,深究其因,主要乃在于目前市售行車記錄器中,由于質量良莠不齊,攝影機取景角度及效果往往影響到佐證的效力,這才是問題關鍵所在。以圖I所示的行車記錄器9為例(其相關內容可參考C N 1838180 A、U S 2007/0200691 A I專利案),其包括主控芯片94和連接在其輸入端的攝像頭91、向各組成件供電的電源98,以及安裝在機動交通工具上的外殼,其特征在于設有與攝像頭91相連并固化有設備管理程序的譯碼器93、與主控芯片94、譯碼器93和攝像頭91分別連接的儲存器92,以及與儲存器92連接的數據接口 97 ;還設有與電源98連接的手動開關95和與手動開關95、主控芯片94、攝像頭91、儲存器92分別連接的碰撞開關96,具有集成度高、體積小、操作簡單、拆裝簡單、成本較低的特點;雖然此案技術可解決一般行車記錄器攝像不良的問題,但仍無法依需求快速調整取景角度,這也是現有行車記錄器普遍存在的問題。
技術實現思路
本技術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種可快速上下移動及便捷調整取景角度的行車攝影裝置,藉以獲得最佳取景效果。為解決上述問題,本技術其至少包括一機身、一攝影模塊及一調整卡榫,其中該機身,其前側設有一開口,該開口中央設有一取景孔,以供該攝影模塊拍攝影像,該開口的內側面設有兩個相對應的滑槽,以供該攝影模塊轉動的空間。該攝影模塊,是包含一攝影基座、一攝影機及一第一扁平電纜槽,該攝影基座前側設有一中心筒體,該中心筒體周緣設有兩個轉軸,該轉軸是套接于該滑槽內,該攝影機是套設于該攝影基座的中心筒體,用以拍攝車外的影像畫面,該第一扁平電纜槽是提供該攝影模塊的訊號輸出。該調整卡榫,是設置于該攝影模塊的后方,用以調整該攝影機的取景角度。該調整卡榫是鏈接該攝影模塊,該機身一側設有一調整孔,以及對應該調整卡榫安裝位置的機身部位設有一固定單元,以供該調整卡榫可在該調整孔內作上下移動的調整,并定位于該固定單元。·此外,為了加強上述該調整卡榫與該固定單元間的連動及卡結效果,本技術更可增設有一彈性組件,該彈性組件前端頂抵于該機身的開口內側面,該彈性組件的后端頂抵于該攝影模塊,利用該彈性組件的彈性,以利該調整卡榫定位于該固定單元。本技術的另一實施例,其至少包括一機身、一攝影模塊、一調整卡榫及一行車記錄模塊。上述的行車記錄模塊,是接收該攝影模塊的訊號輸出,記錄儲存該攝影模塊所拍攝的影像。所述的固定單元,是由多個不同排列位置的卡槽所構成,該調整卡榫后側更設有至少一凸狀橫條,并與該固定單元結合固定。所述的行車記錄模塊,是為一車用音響。所述的行車記錄模塊,是設置于該機身的內部。上述的機身后方設有一屏幕,與該攝影模塊連接,用以顯示該攝影模塊所拍攝的畫面。本技術一種可調式行車攝影裝置,其至少包括一機身、一攝影模塊及一調整卡榫,該機身一側對應該調整卡榫處設有一調整孔及一固定單元,以供該調整卡榫可在該調整孔內作上下移動,并定位于該固定單元,藉由上述組件的組成,可使攝影模塊快速便捷地調整其取景角度。附圖說明圖I是普通行車記錄器的方塊示意圖;圖2是本技術的立體分解示意圖;圖3是本技術的立體組合示意圖(一);圖4是本技術的立體組合示意圖(二);圖5是本技術其機身的前蓋內側面立體示意圖;圖6是本技術其調整卡榫的立體示意圖;圖7是本技術其機身的后座內側面立體示意圖;圖8是本技術其組合剖面示意圖;圖9是本技術其作動示意圖(一);圖10是本技術其作動示意圖(二);圖11是本技術其鎖設固定螺栓的組合剖面示意圖;圖12是本技術其另一實施例的立體分解示意圖;圖13是本技術其另一實施例組合剖面示意圖;圖14是本技術其另一實施例作動示意圖(一);圖15是本技術其另一實施例作動示意圖(二);圖16是本技術其另一實施例其鎖設固定螺栓的組合剖面示意圖。附圖標記說明I是機身11是前蓋110是開口111是取景孔112是滑槽113是頂面114是第一固定柱 115是第二固定柱12是后座121是第二固定柱122是第四固定柱 123是固定單元124是調整孔126是錄像鍵127是記憶卡插槽 128是電源鍵129是扁平電纜孔 2是攝影模塊21是攝影基座211是中心筒體212是轉軸213是第一限位片22是攝影機221是側孔223是第二限位片 224是凸緣孔23是第一扁平電纜槽3、3’是調整卡榫311是按鍵311’是內螺孔312是凸狀橫條312’是固定螺栓33是第一側板34是限位孔35是第二側板36是定位柱4是行車記錄模塊 41是第二扁平電纜槽A是螺絲S是彈性組件D是雙面I父L是扁平電纜W是擋風玻璃9是行車記錄器91是攝像頭92是儲存器93是譯碼器94是主控芯片95是手動開關96是碰撞開關97是數據接口98是電源具體實施方式請參閱圖2至8所示,是本技術的可調式行車攝影裝置的第一實施例,其至少包括一機身I、一攝影模塊2及一調整卡榫3,其中該機身I,其前側設有一開口 110,是為一 V型開口,該開口 110中央設有一取景孔111,以供該攝影模塊2拍攝影像,該開口 110的內側面設有兩個相對應的滑槽112,以供該攝影模塊2轉動的空間。該攝影模塊2,是包含一攝影基座21、一攝影機22及一第一扁平電纜槽23,該攝影基座21前側設有一中心筒體211,該中心筒體211周緣設有兩個轉軸212,該轉軸212是套接于該滑槽112內,該攝影機22是套設于該攝影基座21的中心筒體211,用以拍攝車外的影像畫面,該攝影機22設有至少一側孔221,該第一扁平電纜槽23是提供該攝影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一種可調式行車攝影裝置,至少包括一機身、一攝影模塊及一調整卡榫,其特征在于:該機身,其前側設有一開口,該開口中央設有一取景孔,以供該攝影模塊拍攝影像,該開口的內側面設有兩個相對應的滑槽,以供該攝影模塊轉動的空間;該攝影模塊,是包含一攝影基座、一攝影機及一第一扁平電纜槽,該攝影基座前側設有一中心筒體,該中心筒體周緣設有兩個轉軸,該轉軸是套接于該滑槽內,該攝影機是套設于該攝影基座的中心筒體,用以拍攝車外的影像畫面,該第一扁平電纜槽是提供該攝影模塊的訊號輸出;該調整卡榫,是設置于該攝影模塊的后方,用以調整該攝影機的取景角度;該調整卡榫是鏈接該攝影模塊,該機身一側設有一調整孔,以及對應該調整卡榫安裝位置的機身部位設有一固定單元,以供該調整卡榫可在該調整孔內作上下移動的調整,并定位于該固定單元。
【技術特征摘要】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楊政基,
申請(專利權)人:怡利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類型:實用新型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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