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專利技術公開了一種帶有穩定火焰的燃燒裝置,特別是涉及一種地面火炬燃燒裝置,包括第一級燃燒器、第二級燃燒器和第三級燃燒器,第一級燃燒器包括共用一個分配器的且同面均勻設置的三個直線支管,單個支管上設置有若干個均勻分布的噴嘴,相鄰的噴嘴可以互相引燃,在每個支管的一側均由里向外依次設置第二級燃燒器和第三級燃燒器,第二級燃燒器和第三級燃燒器均與第一級燃燒器相互接近,并且第二級燃燒器的尾部與第三級燃燒器的尾部相互接近,第二級燃燒器與第三級燃燒器之間設有空氣流通道;本實用新型專利技術提供一種能實現跨級引火功能、消除正常運行工況下燃燒塔受熱不均勻的狀態,提高地面火炬系統安全性的地面火炬燃燒裝置。(*該技術在2022年保護過期,可自由使用*)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地面火炬燃燒裝置
本技術涉及一種帶有穩定火焰的燃燒裝置,特別是涉及一種地面火炬燃燒裝置。
技術介紹
現有地面火炬燃燒器的布置為逐級布置、逐級引燃,即一級燃燒器引二級燃燒器, 二級燃燒器引三級燃燒器等逐級燃燒,當二級燃燒器的控制管路發生故障而可燃氣體從第三級或后幾級排出后,可燃氣體在燃燒塔內聚集,達到一定濃度后可能會被第一級燃燒器的明火引爆發生事故。在石化企業中,極端事故的發生是極小概率的事件,故地面火炬中按設計能力運行的時間很少,多數運行處理能力要遠小于設計能力,即地面火炬前兩級的使用時間要遠遠多余后面幾級的使用時間,而由于現有地面火炬燃燒器逐級布置,會造成地面火炬長期處于偏燒狀態,使地面火炬燃燒塔受熱不均勻,即靠近一二級的燃燒塔部位受火焰輻射較多,而靠近其他幾級的燃燒塔部位受輻射較少,受熱不均勻會導致燃燒塔本體受力不均勻而影響設備的安全性。而且在大型地面火炬中,由于分級較多、燃燒器布置較密,會造成空氣流通不暢,中心燃燒器缺氧燃燒不充分;為了保證地面火炬系統的安全性, 往往需要增加若干個長明燈來保證各級燃燒器均能被點燃。針對石化天然氣企業的地面火炬安全問題、運行成本問題和環保問題。
技術實現思路
本技術的地面火炬燃燒裝置,克服了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種能實現跨級引火功能、消除正常運行工況下燃燒塔受熱不均勻的狀態,提高地面火炬系統安全性的地面火炬燃燒裝置。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技術采用的技術方案為本技術的一種地面火炬燃燒裝置,包括第一級燃燒器,還至少包括有第二級燃燒器和第三級燃燒器,所述第一級燃燒器包括共用一個分配器的且同面均勻設置的三個直線支管,單個所述支管上設置有若干個均勻分布的噴嘴,相鄰的噴嘴可以互相引燃;在每個所述支管的一側均由里向外依次設置所述第二級燃燒器和第三級燃燒器, 所述第二級燃燒器和所述第三級燃燒器均與所述第一級燃燒器相互接近,并且所述第二級燃燒器的尾部與所述第三級燃燒器的尾部相互接近,所述第二級燃燒器與所述第三級燃燒器之間設有空氣流通道。還包括第四級燃燒器,所述支管的一側均設置第四級燃燒器,所述第四級燃燒器設置在所述第三級燃燒器的外側,所述第四級燃燒器的頭部與所述第一級燃燒器相互接近且所述第四級燃燒器的尾部與所述第三級燃燒器相互接近,所述第四級燃燒器與所述第三級燃燒器之間設置有空氣流通道。還包括第五級燃燒器,所述支管的一側均設置第五級燃燒器,所述第五級燃燒器設置在所述第四級燃燒器的外側,所述第五級燃燒器的頭部與所述第一級燃燒器相互接近,所述第五級燃燒器的尾部與所述第四級燃燒器相互接近且所述第五級燃燒器與所述第四級燃燒器之間設置有空氣流通道。所述第一級燃燒器的至少一個支管附近處設置有長明燈和引火火炬。與現有技術相比本技術的有益效果為由于第一級燃燒器包括共用一個分配器的且同面均勻設置的三個直線支管,單個支管上設置有若干個均勻分布的噴嘴,相鄰的噴嘴可以互相引燃,在每個支管的一側由里向外均依次設置第二級燃燒器和第三級燃燒器,第二級燃燒器和第三級燃燒器均與第一級燃燒器相互接近,并且第二級燃燒器的尾部與第三級燃燒器的尾部相互接近,第二級燃燒器與第三級燃燒器之間設有空氣流通道,這樣,燃燒裝置整體呈三葉草結構布置形式,利用第一級燃燒器的自身結構,可以將任何一個長明燈的火焰傳遞到任何一級的燃燒器,也可以直接被第一級燃燒器引燃,各級燃燒器圓周布置,而且利用第一級燃燒器的結構,可以使火焰較均勻的分布在燃燒塔內,消除燃燒塔受熱不均勻而導致的本體應力不均勻的問題。附圖說明圖I是本技術中地面火炬燃燒裝置實施例一的結構示意圖。圖2是本技術中地面火炬燃燒裝置實施例二的結構示意圖。圖3是本技術中地面火炬燃燒裝置實施例三的結構示意圖。圖4是本技術中地面火炬燃燒裝置實施例四的結構示意圖。具體實施方式以下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技術的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詳細描述。以下實施例用于說明本技術,但不用來限制本技術的范圍。實施例一參見圖1,一種地面火炬燃燒裝置,包括第一級燃燒器11、第二級燃燒器12、第三級燃燒器13、第四級燃燒器14和第五級燃燒器15,第一級燃燒器11包括共用一個分配器的且同面均勻設置的三個直線支管111,單個支管111上設置有若干個均勻分布的噴嘴 112,相鄰的噴嘴112可以互相引燃,第一級燃燒器11的三個支管111附近處均設置有長明燈16和引火火炬17。在每個支管111的右側均由里向外依次設置第二級燃燒器12、第三級燃燒器13、 第四級燃燒器14和第五級燃燒器15,第二級燃燒器12和第三級燃燒器13均與第一級燃燒器11相互接近,并且第二級燃燒器12的尾部與第三級燃燒器13的尾部相互接近,第二級燃燒器12與第三級燃燒器13之間設有空氣流通道18。第四級燃燒器14設置在第三級燃燒器13的外側,第四級燃燒器14的頭部與第一級燃燒器11相互接近且第四級燃燒器14的尾部與第三級燃燒器13相互接近,第四級燃燒器14與第三級燃燒器13之間設置有空氣流通道18。第五級燃燒器15設置在第四級燃燒器14的外側,第五級燃燒器15的頭部與第一級燃燒器11相互接近,第五級燃燒器15的尾部與第四級燃燒器14相互接近且第五級燃燒器15與第四級燃燒器14之間設置有空氣流通道18。應當指出,本實施例還可以設置按以上布置方式設置第六級燃燒器、第七級燃燒製坐實施例二 參見圖2,一種地面火炬燃燒裝置,包括第一級燃燒器21、第二級燃燒器22、第三級燃燒器23、第四級燃燒器24和第五級燃燒器25,第一級燃燒器21包括共用一個分配器的且同面均勻設置的三個直線支管211,單個支管211上設置有若干個均勻分布的噴嘴 212,相鄰的噴嘴212可以互相引燃,第一級燃燒器21的三個支管211附近處均設置有長明燈26和引火火炬27。在每個支管211的左側均由里向外依次設置第二級燃燒器22、第三級燃燒器23、 第四級燃燒器24和第五級燃燒器25,第二級燃燒器22和第三級燃燒器23均與第一級燃燒器21相互接近,并且第二級燃燒器22的尾部與第三級燃燒器23的尾部相互接近,第二級燃燒器22與第三級燃燒器23之間設有空氣流通道28。第四級燃燒器24設置在第三級燃燒器23的外側,第四級燃燒器24的頭部與第一級燃燒器21相互接近且第四級燃燒器24的尾部與第三級燃燒器23相互接近,第四級燃燒器24與第三級燃燒器23之間設置有空氣流通道28。第五級燃燒器25設置在第四級燃燒器24的外側,第五級燃燒器25的頭部與第一級燃燒器21相互接近,第五級燃燒器25的尾部與第四級燃燒器24相互接近且第五級燃燒器25與第四級燃燒器24之間設置有空氣流通道28。實施例三參見圖3,一種地面火炬燃燒裝置,包括第一級燃燒器31、第二級燃燒器31和第三級燃燒器33,第一級燃燒器31包括共用一個分配器的且同面均勻設置的三個直線支管 311,單個支管311上設置有若干個均勻分布的噴嘴312,相鄰的噴嘴312可以互相引燃,第一級燃燒器31的三個支管311附近處均設置有長明燈36和引火火炬37。在每個支管311的右側均由里向外依次設置第二級燃燒器32和第三級燃燒器33, 第二級燃燒器32和第三級燃燒器33均與第一級燃燒器31相互接近,并且第二級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一種地面火炬燃燒裝置,包括第一級燃燒器,還至少包括有第二級燃燒器和第三級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級燃燒器包括共用一個分配器的且同面均勻設置的三個直線支管,單個所述支管上設置有若干個均勻分布的噴嘴,相鄰的噴嘴可以互相引燃;在每個所述支管的一側均由里向外依次設置所述第二級燃燒器和第三級燃燒器,所述第二級燃燒器和所述第三級燃燒器均與所述第一級燃燒器相互接近,并且所述第二級燃燒器的尾部與所述第三級燃燒器的尾部相互接近,所述第二級燃燒器與所述第三級燃燒器之間設有空氣流通道。
【技術特征摘要】
1.一種地面火炬燃燒裝置,包括第一級燃燒器,還至少包括有第二級燃燒器和第三級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級燃燒器包括共用一個分配器的且同面均勻設置的三個直線支管,單個所述支管上設置有若干個均勻分布的噴嘴,相鄰的噴嘴可以互相引燃; 在每個所述支管的一側均由里向外依次設置所述第二級燃燒器和第三級燃燒器,所述第二級燃燒器和所述第三級燃燒器均與所述第一級燃燒器相互接近,并且所述第二級燃燒器的尾部與所述第三級燃燒器的尾部相互接近,所述第二級燃燒器與所述第三級燃燒器之間設有空氣流通道。2.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地面火炬燃燒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四級燃燒器,所述支管的一側均設置第四級燃燒器,所述第四級燃燒器設置...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趙亮,李志軍,孟瑞宏,
申請(專利權)人:山西亞樂士環保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類型:實用新型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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