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shù)實現(xiàn)步驟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shù)】相關申請的交叉引用本申請要求2014年7月15日提交的美國專利申請第14/331,661號的優(yōu)先權(quán),該專利申請的全部內(nèi)容以參考的方式并入本文中。
技術(shù)介紹
本申請總體涉及車輛懸架中的創(chuàng)新和改進。更具體地,本申請涉及車架吊架及相關聯(lián)的車輛懸架,該車輛懸架提供車輛中的車橋的推力角校準,并且在多車橋(即,串聯(lián)橋或三聯(lián)橋)的公路—非公路用(on-offhighway)卡車應用中是有效的,或者被應用于單個車橋,諸如,4x2商用車輛。車輛的中心線可以視作通過在前車橋上的車輪之間的中點以及通過在后車橋上的車輪之間的中點所繪出的線。車輛的推力的方向(或推力線)通常垂直于后車橋的位置;盡管具有獨立的后懸架,但推力線是通過分解車輛上的后輪的束角而得到的線。因此,推力線是指車輛推力的方向。理想地,推力線與車輛中心線重合并且彼此對準。然而,考慮到車輛的大小、制造公差、應力、和部件磨損,車輛中心線與推力線常常不對準,從而形成推力角。該“推力角”是在車輛的中心線和推力的方向(或推力線)之間的角度。為了校準推力角,可以調(diào)整前車橋和/或后車橋相對于車輛車架的定向。之前的設計已經(jīng)使用方形的U形墊片來調(diào)整位于行走梁(walkingbeam)處的桿銷的連接處的推力角,從而有效地改變在行走梁處的桿銷周圍的厚度。這個方法可以用于調(diào)整推力角;然而,該方法還具有調(diào)整車橋的小齒輪角的不期望的效果。這樣一來,在這些情況下對推力角的調(diào)整可能需要對車橋的小齒輪角作進一步調(diào)整,從而導致在車輛設置期間所消耗的額外的時間、工作量和費用。因此,需要提供一種調(diào)整車輛上車橋的推力角校準的方法,該方法還不導致車橋的小齒輪角的變化 ...
【技術(shù)保護點】
一種在車輛懸架中使用的車架吊架,包括:車架附接部分,所述車架附接部分具有第一安裝表面和第二安裝表面;第一控制臂安裝部分,所述第一控制臂安裝部分定位在所述車架附接部分下面;其中,第一多個細長的縱向延伸槽延伸通過所述車架附接部分的所述第一安裝表面;以及其中,第二多個細長的縱向延伸槽延伸通過所述車架附接部分的所述第二安裝表面。
【技術(shù)特征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shù)】2014.07.15 US 14/3316611.一種在車輛懸架中使用的車架吊架,包括:車架附接部分,所述車架附接部分具有第一安裝表面和第二安裝表面;第一控制臂安裝部分,所述第一控制臂安裝部分定位在所述車架附接部分下面;其中,第一多個細長的縱向延伸槽延伸通過所述車架附接部分的所述第一安裝表面;以及其中,第二多個細長的縱向延伸槽延伸通過所述車架附接部分的所述第二安裝表面。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車架吊架,其中,在所述車架附接部分的所述第一安裝表面上的所述第一多個細長的縱向延伸槽對應于定位在車輛車架縱梁上的第一多個孔,以用于將所述車架附接部分安裝到所述車輛車架縱梁;以及在所述車架附接部分的所述第二安裝表面上的所述第二多個細長的縱向延伸槽對應于定位在所述車輛車架縱梁上的第二多個孔,以用于將所述車架附接部分安裝到所述車輛車架縱梁。3.如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車架吊架,其中,在所述車架附接部分的所述第一安裝表面上的所述第一多個細長的縱向延伸槽定位在附接到所述車架附接部分的第一端部的車架支架中;以及在所述車架附接部分的所述第二安裝表面上的所述第二多個細長的縱向延伸槽定位在附接到所述車架附接部分的第二端部的所述車架支架中。4.如權(quán)利要求3所述的車架吊架,其中,所述車架支架由第一車架支架部分和與所述第一車架支架部分分離的第二車架支架部分組成,所述第一車架支架部分附接到所述車架附接部分的所述第一端部,所述第二車架支架部分附接到所述車架附接部分的所述第二端部。5.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車架吊架,其中,在所述車架附接部分的所述第一安裝表面上的所述第一多個細長的縱向延伸槽對應于定位在車架支架上的第一多個孔,以用于將所述車架附接部分安裝到所述車架支架;其中,在所述車架附接部分的所述第二安裝表面上的所述第二多個細長的縱向延伸槽對應于定位在所述車架支架上的第二多個孔,以用于將所述車架附接部分安裝到所述車架支架,其中,所述車架支架進一步包括第三多個孔,以用于將所述車架支架安裝到車輛車架縱梁;以及其中,所述車架支架進一步包括第四多個孔,以用于將所述車架支架安裝到所述車輛車架縱梁。6.如權(quán)利要求5所述的車架吊架,其中,所述車架支架由第一車架支架部分和與所述第一車架支架部分分離的第二車架支架部分組成,所述第一車架支架部分附接到所述車架附接部分的第一端部,所述第二車架支架部分附接到所述車架附接部分的第二端部。7.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車架吊架,其中,第一或第二多個縱向延伸槽的一個或多個在一端處是開放的。8.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車架吊架,其中,所述第一控制臂安裝部分包括第一上桿銷附接接口,第二上桿銷附接接口,以及定位在所述第一上桿銷附接接口和所述第二上桿銷附接接口之間的第一控制臂槽。9.如權(quán)利要求8所述的車架吊架,其中,所述第一上桿銷附接接口包括第一彎曲表面和第一平坦表面,以及第一通孔從所述第一彎曲表面延伸到所述第一平坦表面;以及其中,所述第二上桿銷附接接口包括第二彎曲表面和第二平坦表面,以及第二通孔從所述第二彎曲表面延伸到所述第二平坦表面。10.如權(quán)利要求8所述的車架吊架,其中,所述車架吊架包括在所述第一控制臂安裝部分下面的第二控制臂安裝部分,所述第二控制臂安裝部分包括第一下桿銷附接接口,第二下桿銷附接接口,以及定位在所述第一下桿銷附接接口和所述第二下桿銷附接接口之間的第二控制臂槽。11.如權(quán)利要求10所述的車架吊架,其中,所述第一上桿銷附接接口包括第一彎曲表面和第一平坦表面,以及第一通孔從所述第一彎曲表面延伸到所述第一平坦表面;其中,所述第二上桿銷附接接口包括第二彎曲表面和第二平坦表面,以及第二通孔從所述第二彎曲表面延伸到所述第二平坦表面;其中,所述第一下桿銷附接接口包括第三彎曲表面和第三平坦表面,以及第三通孔從所述第三彎曲表面延伸到所述第三平坦表面;以及其中,所述第二下桿銷附接接口包括第四彎曲表面和第四平坦表面,以及第四通孔從所述第四彎曲表面延伸到所述第四平坦表面。12.如權(quán)利要求6所述的車架吊架,其中,所述車架附接部分能夠相對于所述第一車架支架部分和所述第二車架支架部分縱向地移動,使得在所述第一安裝表面上的所述第一多個細長的縱向延伸槽仍然對應于定位在所述第一車架支架上的所述第一多個孔,并且在所述第二安裝表面上的所述第二多個細長的縱向延伸槽仍然對應于定位在所述第二車架支架上的所述第二多個孔。13.如權(quán)利要求12所述的車架吊架,其中,所述第一控制臂安裝部分包括第一上桿銷附接接口,第二上桿銷附接接口,以及定位在所述第一上桿銷附接接口和所述第二上桿銷附接接口之間的第一控制臂槽。14.如權(quán)利要求13所述的車架吊架,其中,所述第一上桿銷附接接口包括第一彎曲表面和第一平坦表面,以及第一通孔從所述第一彎曲表面延伸到所述第一平坦表面;以及其中,所述第二上桿銷附接接口包括第二彎曲表面和第二平坦表面,以及第二通孔從所述第二彎曲表面延伸到所述第二平坦表面。15.如權(quán)利要求13所述的車架吊架,其中,所述車架吊架包括在所述第一控制臂安裝部分下面的第二控制臂安裝部分,所述第二控制臂安裝部分包括第一下桿銷附接接口,第二下桿銷附接接口,以及定位在所述第一下桿銷附接接口和所述第二下桿銷附接接口之間的第二控制臂槽。16.如權(quán)利要求15所述的車架吊架,其中,所述第一上桿銷附接接口包括第一彎曲表面和第一平坦表面,以及第一通孔從所述第一彎曲表面延伸到所述第一平坦表面;其中,所述第二上桿銷附接接口包括第二彎曲表面和第二平坦表面,以及第二通孔從所述第二彎曲表面延伸到所述第二平坦表面;其中,所述第一下桿銷附接接口包括第三彎曲表面和第三平坦表面,以及第三通孔從所述第三彎曲表面延伸到所述第三平坦表面;以及其中,所述第二下桿銷附接接口包括第四彎曲表面和第四平坦表面,以及第四通孔從所述第四彎曲表面延伸到所述第四平坦表面。17.一種在車輛懸架中使用的車架吊架,包括:車架附接部分,所述車架附接部分具有第一安裝表面和...
【專利技術(shù)屬性】
技術(shù)研發(fā)人員:SD諾布爾,MJ范米特,J馬丁,
申請(專利權(quán))人:瀚瑞森美國有限責任公司,
類型:發(fā)明
國別省市:美國;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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