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light emitting device package and an optical unit including the light emitting device are disclosed. Light emitting device package comprises a body; the first chamber has a first lead frame in the first region of the body; in the second region of the main body in second cavity second lead frame; from the first lead frame into the body cavity between the first side and the first region in the first connection part; from second lead in the box into the opposite side of the body between the first side and the second cavity body second in the region of the second joint part; a first light emitting device in the first chamber; in the second cavity second light emitting devices; and the first and second lead frames separated and arranged on the body and a first side of the first cavity between the third lead frame fourth; and the first and second lead lead frame is arranged between the main body and separation of second sides and second cavities in the box; third lead frame and the first part of the first joint protection of the A device, and a second protection device on one of the fourth lead frame and the second bonding part.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發光器件封裝件及包括其的光單元本申請是申請日為2012年3月14日、申請號為201210066563.1、專利技術名稱為“發光器件封裝件及包括其的光單元”的中國專利申請的分案申請。
實施方案涉及一種發光器件封裝件和一種包括其的光單元。
技術介紹
發光器件例如發光二極管(LED)是將電能轉化為光的半導體器件,并且廣泛地用作取代傳統熒光燈和白熾燈的下一代光源。由于LED通過使用半導體器件產生光,因此與通過加熱鎢來產生光的白熾燈或通過激發經由高壓放電產生的紫外線以與熒光物質碰撞來產生光的熒光燈相比,LED可以表現出很低的電力消耗。此外,LED通過使用半導體器件的勢能間隙產生光,因此,在壽命、反應速度、安全性和環境友好要求方面,LED比傳統光源有利。在這點上,已經進行各種研究來利用LED取代常規光源。LED越來越多地用作照明裝置的光源,例如在室內和室外使用的各種燈、液晶顯示器、電信號板和街燈。
技術實現思路
實施方案提供了一種包括保護器件以單獨保護多個發光器件的發光器件封裝件。實施方案提供了一種發光器件封裝件,其中多個發光器件設置在彼此平行的多個腔中,使得可以有效地檢測各個發光器件的變化。根據實施方案的發光器件封裝件包括:本體;在本體的第一區域中的具有第一腔的第一引線框;在本體的第二區域中的具有第二腔的第二引線框;從第一引線框突入到在本體的第一側面和第一腔之間的區域中的第一接合部;從第二引線框突入到在與本體的第一側面相反的本體的第二側面和第二腔之間的區域中的第二接合部;在第一腔中的第一發光器件;在第二腔中的第二發光器件;與第一引線框和第二引線框分離并且設置在本體的第一 ...
【技術保護點】
一種發光器件封裝件,包括:本體;耦接至所述本體的第一引線框和第二引線框;在所述第一引線框上的第一發光器件;以及在所述第二引線框上的第二發光器件,其中所述本體包括沿第一方向的彼此相反的第一和第二側面、沿垂直于所述第一方向的第二方向的彼此相反的第三和第四側面、以及下表面,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側面中的每一個具有比所述第三和第四側面中的每一個的長度長的長度,其中所述第一引線框和所述第一發光器件設置在所述本體的所述第一側面和中心線之間,其中所述第二引線框和所述第二發光器件設置在所述本體的所述第二側面和所述中心線之間,其中所述第一引線框具有相鄰于所述第一側面的第一部分和相鄰于所述本體的所述中心線的第二部分,其中相比于所述第三側面所述第二部分更靠近所述第四側面,其中所述第二引線框具有相鄰于所述第二側面的第三部分和相鄰于所述本體的所述中心線的第四部分,其中相比于所述第三側面所述第四部分更靠近所述第四側面,其中所述第一部分的頂表面具有比所述第二部分的頂表面的寬度寬的寬度,其中所述第三部分的頂表面具有比所述第四部分的頂表面的寬度寬的寬度,以及其中所述第一發光器件和所述第二發光器件之間的間隔大于所述第一發光器 ...
【技術特征摘要】
2011.06.29 KR 10-2011-00640971.一種發光器件封裝件,包括:本體;耦接至所述本體的第一引線框和第二引線框;在所述第一引線框上的第一發光器件;以及在所述第二引線框上的第二發光器件,其中所述本體包括沿第一方向的彼此相反的第一和第二側面、沿垂直于所述第一方向的第二方向的彼此相反的第三和第四側面、以及下表面,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側面中的每一個具有比所述第三和第四側面中的每一個的長度長的長度,其中所述第一引線框和所述第一發光器件設置在所述本體的所述第一側面和中心線之間,其中所述第二引線框和所述第二發光器件設置在所述本體的所述第二側面和所述中心線之間,其中所述第一引線框具有相鄰于所述第一側面的第一部分和相鄰于所述本體的所述中心線的第二部分,其中相比于所述第三側面所述第二部分更靠近所述第四側面,其中所述第二引線框具有相鄰于所述第二側面的第三部分和相鄰于所述本體的所述中心線的第四部分,其中相比于所述第三側面所述第四部分更靠近所述第四側面,其中所述第一部分的頂表面具有比所述第二部分的頂表面的寬度寬的寬度,其中所述第三部分的頂表面具有比所述第四部分的頂表面的寬度寬的寬度,以及其中所述第一發光器件和所述第二發光器件之間的間隔大于所述第一發光器件和所述第一側面之間的間隔。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器件封裝件,其中所述第一引線框和所述第二引線框相對于所述本體的所述中心線是對稱的,以及其中所述第一發光器件和所述第二發光器件相對于所述本體的所述中心線是對稱的。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發光器件封裝件,其中所述第一引線框的一部分在所述第一側面處是暴露的。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發光器件封裝件,其中所述第二引線框的一部分在所述第二側面處是暴露的。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發光器件封裝件,包括在所述第一引線框的所述第二部分和所述第三側面之間的第三引線框。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發光器件封裝件,其中所述第三引線框通過線電連接至所述第一發光器件。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發光器件封裝件,其中所述第三引線框的一部分在所述第三側面處是暴露的。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發光器件封裝件,包括在所述第二引線框的所述第四部分和所述第三側面之間的第四引線框,以及其中所述第四引線框通過線電連接至所述第二發光器件。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發光器件封裝件,其中所述第四引線框的一部分穿過所述第三側面。10.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發光器件封裝件,包括在所述第二部分上的第一保護器件。11.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發光器件封裝件,包括在所述第四部分上的第二保護器件。12.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發光器件封裝件,其中所述第一引線框和所述第二引線框中的每一個具有朝向所述本體的所述下表面凹陷的腔。13.一種發光器件封裝件,包括:本體,所述本體具有凹陷和第一至第四側面;在所述本體的所述凹陷上的相鄰于所述第一側面的第一引線框;在所述本體的所述凹陷上的相鄰于所述第二側面的第二引線框;在所述本體的所述凹陷上的在所述第一引線框和所述第二引線框之間的至少一個第三引線框,所述第三引線框分離于所述第一引線框和所述第二引線框并且相鄰于所述第三側面;在所述第一引線框的頂表面上的第一發光器件;在所述第二引線框的頂表面上的第二發光器件;以及在所述凹陷中的模制構件,其中所述本體的下表面的第一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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