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專利技術提供一種船舶用推進裝置,可有效利用過剩電力,削減運行成本,并且提高船體內的構成設備的配置自由度。本發明專利技術的船舶用推進裝置(1A)具備驅動力傳遞機構,其使用變換驅動軸的動力傳遞方向的傘齒輪單元將驅動力從設置于船內的動力源傳遞至吊艙(2)的螺旋槳(3),該船舶用推進裝置(1A)具備作為動力源設置于船內的一對電動機(M),驅動力傳遞機構從分別與電動機(M)連結的一對船內水平驅動軸(8)經由船內傘齒輪單元(6)向垂直驅動軸(9)傳遞驅動力,進而從垂直驅動軸(9)經由吊艙內傘齒輪單元(7)向吊艙內水平驅動軸(10)傳遞驅動力,驅動螺旋槳(3)。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
本專利技術涉及將設置于船內的原動機的動力向螺旋槳傳遞的動力傳遞機構使用傘齒輪的船舶用推進裝置。
技術介紹
近年來,作為船舶用推進裝置,方位推進器的使用有增加的趨勢。方位推進器為在沿水平方向旋轉360度的吊艙內裝備螺旋槳的構成,因此,與由固定軸螺旋槳和舵進行的推進不同,可以使船舶向任意的方向移動,或正確地維持當前位置。這種方位推進器具有機械傳遞設置于船內的原動機的動力來驅動螺旋槳的方式、和向設置于吊艙內的電動機供給在船內發電的電力來驅動螺旋槳的方式。 上述的方位推進器還具備與吊艙一體旋轉的方向舵(舵)。如圖2所示,方位推進器I例如安裝于船舶S的船尾等使用。如圖3所示,該方位推進器I具備吊艙2、螺旋槳3、方向舵4。該情況下的方向舵4由水平截面形成梯形狀且包含與船舶S的連結軸部的上部支柱4a和向吊艙2的下方延伸并具有同樣的梯形截面形狀的下部支柱4b構成。比上部支柱4a更下方的部分、即具備方向舵4及螺旋槳3的吊艙2通過未圖示的旋轉裝置相對于船舶S可一體轉動(參照圖中箭頭標記R)。在船舶S的船內設置有原動機5,原動機5的動力經由兩組傘齒輪單元6、7向螺旋槳3傳遞。該情況下,原動機5的動力通過配設于船內的傘齒輪單元6將水平方向的驅動力變換為垂直方向,進而通過配設于吊艙2的內部的傘齒輪單元7將垂直方向的驅動力變換為水平方向并向螺旋槳3傳遞。圖中的標記8是船內水平驅動軸,9是垂直驅動軸,10是吊艙內水平驅動軸。下述專利文獻I中公開有使用船內動力使螺旋槳旋轉的船舶用推進裝置,驅動力傳遞系統使用有傘齒輪。專利文獻I :(日本)專利第4279627號公報但是,由于近年來的環境限制強度,從而尋求清潔能量的使用及燃耗率的提高。因此,期望開發有效利用排熱回收的過剩電力來削減運行費用,而且,船體內的構成設備類配置的自由度高的船舶用推進裝置。
技術實現思路
本專利技術是鑒于上述情況而創立的,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船舶用推進裝置,能夠有效利用過剩電力,削減運行費用,并且提高船體內的構成設備配置自由度。為了解決上述課題,本專利技術采用下述方式。本專利技術一方面的船舶用推進裝置,其具備驅動力傳遞機構,該驅動力傳遞機構使用變換驅動軸的動力傳遞方向的傘齒輪單元,將驅動力從設置于船內的動力源傳遞至吊艙的螺旋槳,其中,作為所述動力源,具備設置于船內的一對電動機,所述驅動力傳遞機構從分別與所述電動機連結的一對船內水平驅動軸經由船內傘齒輪單元向垂直驅動軸傳遞所述驅動力,進而從所述垂直驅動軸經由吊艙內傘齒輪單元向吊艙內水平驅動軸傳遞所述驅動力,驅動所述螺旋槳。根據這種船舶用推進裝置,作為動力源具備設置于船內的一對電動機,驅動力傳遞機構從分別與電動機連結的一對船內水平驅動軸經由船內傘齒輪單元向垂直驅動軸傳遞驅動力,進而從垂直驅動軸經由吊艙內傘齒輪單元向吊艙內水平驅動軸傳遞驅動力,從而驅動螺旋槳,因此,以有效利用過剩電力驅動的電動機的輸出作為驅動力,將該驅動力通過驅動力傳遞機構傳遞至螺旋槳而使其旋轉,由此得到船舶的推進力。由于設有一對電動機,故而通過兩個電動機來確保必要的輸出即可,因此,通過電動機的小型化,船體內的設備配置自由度提聞。根據上述的本專利技術,可以提供能夠有效利用過剩電力,削減運行成本,并且船體內的構成設備的配置自由度提高的船舶用推進裝置。因此,可以得到能夠使用通過排熱回收得到的過剩電力,并且使用清潔能量的電力提高船舶航行的燃耗率的顯著的效果。 附圖說明圖I是作為本專利技術的船舶用推進裝置的一實施方式表示帶方向舵的方位推進器的概略構成圖;圖2是表示在船尾安裝有船舶用推進裝置(帶方向舵的方位推進器)的船舶的圖;圖3是表示有關船舶用推進裝置(帶方向舵的方位推進器)的現有例的概略構成圖。標記說明IA :方位推進器(船舶用推進裝置)2:吊艙3 :螺旋槳4:方向舵(支柱)6 :船內傘齒輪單元7:吊艙內傘齒輪單元8、8a:船內水平驅動軸8b :船內水平反轉軸9 :垂直驅動軸10:吊艙內水平驅動軸M:電動機具體實施例方式以下,基于附圖說明本專利技術的船舶用推進裝置的一實施方式。圖I中作為船舶用推進裝置之一例表示方位推進器的概略構成例。圖示的方位推進器IA是安裝于船舶S的船尾等使用的船舶用推進裝置的一種。該方位推進器IA是機械式傳遞設置于船舶S的船內的電動機M的動力,且驅動經由形成梯形狀的支柱安裝于船體的吊艙2的螺旋槳3而得到推進力的裝置。該方位推進器IA通過相對于船舶S使吊艙2與作為方向舵4起作用的支柱一體地轉動,可以改變推進方向。該情況下的支柱通過設置將水平截面形成為梯形狀的區域而兼備方向舵4。即,方向舵4由具有梯形狀的水平截面且包含與船舶S的連結軸部的上部支柱4a、和向吊艙2的下方延伸并具有同樣的梯形截面形狀的下部支柱4b構成。在上部支柱4a更下方的部分即具備方向舵4及螺旋槳3的吊艙2通過未圖示的旋轉裝置相對于船舶S —體轉動。本實施方式的電動機M由旋轉方向為反向的一對正轉電動機Ma及反轉電動機Mb構成。在以下的說明中,在不需要區分正轉電動機Ma及反轉電動機Mb的情況下,簡稱為電動機M。 電動機M的動力經由兩組傘齒輪單元、即船內傘齒輪單元6及吊艙內傘齒輪單元7向螺旋槳3傳遞。該情況下,在配設于船內的船內傘齒輪單元6中,通過使固定于與正轉電動機Ma連結的船內水平驅動軸8a的另一端的傘齒輪6a和固定于與反轉電動機Mb連結的船內水平反轉軸8b的另一端的傘齒輪6c與固定于垂直驅動軸9的上端部的傘齒輪6b的嚙合,將水平方向的驅動力變換為垂直方向。此外,在以下的說明中,在不需要區分船內水平驅動軸8a及船內水平反轉軸Sb的情況下,簡稱為船內水平驅動軸8。在配設于吊艙2內部的吊艙內傘齒輪單元7中,通過固定于在一端安裝有螺旋槳3的吊艙內水平驅動軸10的另一端的傘齒輪7a和固定于垂直驅動軸9的下端部的傘齒輪7b的嚙合,將垂直方向的驅動力變換為水平方向并向螺旋槳3傳遞。S卩,上述的方位推進器IA具備使用變換驅動軸的動力傳遞方向的傘齒輪單元6、7將驅動力從設置于船內的動力源的電動機M傳遞至吊艙2的螺旋槳3的驅動力傳遞機構,作為動力源設置于船內的電動機M為一對正轉電動機Ma及反轉電動機Mb。驅動力傳遞機構從分別與正轉電動機Ma及反轉電動機Mb連結的一對船內水平驅動軸8a及船內水平反轉軸Sb經由船內傘齒輪單元6向垂直驅動軸9傳遞驅動力,且從垂直驅動軸9經由吊艙內傘齒輪單元7向吊艙內水平驅動軸10傳遞驅動力,驅動螺旋槳3。在圖示的方位推進器IA中,圖中的標記為安裝板,12是轉向電動機,13是轉換器,14是電源。作為該情況下的電源,例如可使用回收船內的排熱而得到的過剩電力。S卩,電動機M利用從電源14經由轉換器13供給的過剩電力等生成輸出,因此,當由該輸出產生的旋轉扭矩的驅動力經由驅動力傳遞機構在海中使螺旋槳3旋轉時,得到船舶S的推進力。根據這種本實施方式的方位推進器1A,作為動力源具備一對電動機M,從分別與該電動機M分別連結的一對船內水平驅動軸8經由船內傘齒輪單元6向垂直驅動軸9傳遞驅動力,且從垂直驅動軸9經由吊艙內傘齒輪單元7向吊艙內水平驅動軸10傳遞驅動力,驅動螺旋槳3,由于具備如上那樣構成的驅動力傳遞機構,所以可以從有效利用過剩電力驅動的電動機M的輸出得到基于螺旋槳3的船舶S的推進力,可以進行船舶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技術特征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云石隆司,秋山陽,
申請(專利權)人:三菱重工業株式會社,
類型: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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