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專利技術涉及延長釋放藥物劑型、其制備及其用于向人類施用的用途。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
本專利技術涉及延長釋放藥物劑型、其制備及其用于向人類施用的用途。
技術介紹
延長釋放藥物劑型代表著醫生用于治療疾病的工具庫中的一種重要工具。相對于立即釋放藥物劑型而言,通常歸因于延長釋放藥物劑型的一般益處之一包括因為施用頻率降低而增加了患者的依從性。多種技術可用于獲得延長釋放劑型。延長釋放性能可以通過所謂的延長釋放基質系統、延長釋放包衣、滲透劑型、多層劑型等進行傳遞。在開發延長釋放制劑時,通常需要根據所涉及藥物活性劑的物理化學和生理性能選擇制劑技術。這意味著制劑專家有大量的工作。因此,對使制備延長釋放劑型更加簡單的進一步開發有著持續的興趣。
技術實現思路
本專利技術的一個目的是提供延長釋放藥物劑型及其制備方法。這些及其它目的(其通過隨后的描述將變得明顯)是通過獨立權利要求的主題實現的。從屬權利要求涉及優選實施方案中的一些。在某種程度上,本專利技術基于以下發現可生產包含延長釋放材料的顆粒,然后可將這些顆粒與至少一種藥物活性劑一起壓制。似乎至少在壓制后得到了延長釋放基質,其向延長釋放藥物組合物傳遞延長釋放性能。因為不含活性劑的顆粒可與多種不同的藥物活性劑一起使用,所以該方法依賴于使用預先制備的顆粒,其大大有助于制備延長釋放劑型。 因此,在一方面中,本專利技術涉及一種制備口服延長釋放藥物組合物的方法,其至少包括步驟a)生產包含至少一種延長釋放材料的顆粒,其中所述顆粒不包含藥物活性劑;b)任選地選擇大小基本均勻的步驟a)的顆粒;c)將步驟a)或步驟b)的所述顆粒與至少一種藥物活性劑混合;d)壓制步驟c)的所述顆粒以得到片劑形式的口服延長釋放藥物組合物。在一個實施方案中,通過流化床或濕法制粒制備步驟a)的顆粒。在另一個實施方案中,通過擠出得到所述顆粒。在一個實施方案中,任選地篩選顆粒以選擇大小基本均勻的顆粒。例如,可選擇顆粒以使顆粒平均大小范圍為約IOOym至約2mm。在篩選之前,還可將顆粒研磨。在一個實施方案中,在步驟d)之后可包括額外的固化(curing)步驟。在一個實施方案中,所述至少一種藥物活性劑是阿片類。在另一個實施方案中,使用至少兩種藥物活性劑,一種優選阿片類激動劑,另一種優選阿片類拮抗劑。鹽酸羥考酮、 鹽酸氫可酮和鹽酸氫嗎啡酮是特別優選的阿片類激動劑,并且優選鹽酸納洛酮用作阿片類拮抗劑。本專利技術的另一方面涉及延長釋放藥物組合物,因為其可通過本專利技術的方法得到。這些劑型可具有如下所述的抗醇性(alcohol resistant)。它們還可提供了良好的防機械篡改性(mechanical tamper resistance)。本專利技術的又一方面涉及一種制備顆粒的方法,其至少包括以下步驟a)生產包含至少一種延長釋放材料的顆粒,其中所述顆粒不包含藥物活性劑;b)任選地選擇大小基本均勻的步驟a)的顆粒。在一個實施方案中,通過流化床或濕法制粒制備步驟a)的顆粒。在另一個實施方案中,通過擠出獲得所述顆粒。在一個實施方案中,任選地篩選顆粒以選擇大小基本均勻的顆粒。例如,可選擇顆粒以使大小范圍為約IOOym至約2_。在篩選之前,還可將顆粒研磨。本專利技術的一方面還涉及這樣的顆粒。專利技術詳述如下舉例描述的本專利技術可以適當地在缺少本文未具體公開的任何一種或更多種要素、一種或更多種限制的情況下實施。本專利技術將根據具體實施方案進行描述,但本專利技術不限于此,而是只由權利要求書限定。除非另有說明,否則下文列舉的術語通常按其一般含義理解。當在本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中使用術語“包括(包含)”時,其不排除其它要素。 為了本專利技術的目的,術語“由...組成”應認為是術語“包括(包含)”的優選實施方案。如果在下文中,某群組定義為至少包括若干實施方案,則其也應理解為公開了優選僅僅由這些實施方案組成的群組。除非另有具體說明,否則在指單數名詞時使用的術語包括此名詞的復數。 在本專利技術上下文中,術語“約”或“接近”表示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理解仍然確保所述特征的技術效果的準確值的區間。該術語通常表明偏離所示數值±10%,優選±5%。術語“體外釋放”和其語法變化形式以及類似表達指當根據歐洲藥典2. 9. 3第6 版中描述的歐洲藥典(Eu. Phar.)槳法測試體外釋放速率時,藥物活性劑(例如鹽酸氫嗎啡酮)從藥物組合物中釋放的釋放速率。槳速度設定為在PH1. 2的人工胃液(simulated gastric fluid, SGF)溶出介質中lOOrpm。在各時間點取出溶出介質等分試樣并通過C18 柱的HPLC進行分析,用乙腈中的30mM磷酸鹽緩沖液(70 70 ;pH 2.9)以1. Oml/分鐘的流速洗脫,并且在220nm檢測。如果在本專利技術的上下文中使用不同測試方法測定體外釋放速率(例如,含有40% (v/v)乙醇的SGF),則將特別指明。術語“pH1. 2的人工胃液”指pH1. 2的O.1N HCl。在本專利技術的上下文中,術語“立即釋放”或“常規釋放”指藥物組合物表現出活性物質的釋放不受特殊制劑設計和/或制備方法的有意修飾。對于口服劑型,其意指活性物質的溶出特性基本取決于其固有性質。通常,術語“立即釋放”或“常規釋放”指在體外于45 分鐘時釋放>75% (按重量計)藥物活性劑的藥物組合物。在本專利技術的上下文中,術語“延長釋放”和“控制釋放”可互換使用,并且指與相同途徑施用的常規釋放藥物組合物相比活性物質釋放更緩慢的藥物組合物。延長或控制釋放通過特殊制劑設計和/或制備方法來實現。通常,術語“延長釋放”和“控制釋放”指在體外45分鐘時釋放< 75% (按重量計)藥物活性劑的藥物組合物。通過不同方法,例如通過之后稱作延長釋放包衣的包衣、之后稱作延長釋放基質的基質,或者例如通過藥物組合物的滲透結構,可以獲得延長釋放性能。為獲得“延長或控制釋放”性能,通常使用已知使得從劑型釋放延長的材料,所述劑型包含例如延長釋放基質和/或延長釋放包衣。這些“延長或控制釋放材料”的典型實例為疏水性聚合物(如乙基纖維素)、親水性聚合物(如羥丙基纖維素)等。“延長或控制釋放材料”的性質可取決于釋放性能是否通過“延長釋放基質”或“延長釋放包衣”實現。因此,術語“延長釋放材料”描述了兩種類型的材料。術語“延長釋放基質材料”指材料用于獲得延長釋放基質。同樣地,術語“延長釋放包衣材料”指材料用于得到延長釋放包衣。術語“延長釋放基質制劑”或“控制釋放基質制劑”指包含至少一種延長釋放材料或控制釋放材料、以及至少一種藥物活性劑的藥物組合物。術語“延長釋放材料”和“控制釋放材料”可互換使用。在“延長釋放基質制劑”或“控制釋放基質制劑”中,將“延長釋放材料”或“控制釋放材料”與藥物活性劑組合以形成混合物,藥物活性劑經延長的時間段(例如8、10、12、14、16、18、20、22或24小時)從其中釋放。應理解,如果與立即或常規釋放制劑相比藥物活性劑的溶出特性放慢,則認為材料起延長或控制釋放材料的作用。如果延長或控制釋放材料可用于制備延長或控制釋放基質,則其被認為是延長或控制釋放基質材料。用于將已延長或控制的釋放調節至具體特性的可藥用賦形劑不一定被認為是延長或控制釋放材料。應理解,延長釋放基質或控制釋放基質不一定僅由藥物活性劑和延長或控制釋放材料組成。所述延長或控制釋放基質還可另外包含可藥用賦形劑,例如填充劑、潤滑劑、助流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技術特征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杰夫雷·格拉爾德·海斯,哈桑·穆罕默德,哈吉特·坦貝爾,馬爾科姆·沃爾登,
申請(專利權)人:歐洲凱爾特公司,
類型: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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